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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财政预算案演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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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金融业

42.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是我们经济的大动脉。金融服务业雇用二十三万人,占整体劳动人口百分之六,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有百分之十六,是一项高增值行业,更是不同专业及服务行业的主要服务对象,并带动其他消费行业。维持金融业的优势是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而拓展金融业的重点,在于促进业务和产品的多元化。

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

43. 香港的基金管理总资产值超过九万亿港元,是亚洲第二位。国际经济重心东移,亚洲已经成为世界财富增长最快速的地区之一。我们会把握时机,进一步发展基金及资产管理业。

44. 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我们会提供合适的法律及监管框架、清晰而又具有竞争力的税务环境,吸引更多不同种类的基金公司以香港作为基地,扩阔基金业务的种类及范围,带动对资金管理、投资顾问、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的需求。

45. 为了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来港开展业务,我们建议将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税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包括买卖于香港没有物业或业务的海外非上市公司,让私募基金亦享有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安排。我们会就相关税务条例的修订及细节谘询公众。

46. 香港注册的基金现时只能采取信托形式。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我们应该为业界提供更灵活的营商环境,切合市场的需求。我们正研究修改法例,引入基金业愈趋普遍的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吸引更多传统及对冲基金以香港为基地。我们正与监管机构商讨有关的法律框架及监管架构,建议拟订后,便会谘询公众。

47. 为扩大香港基金业的销售网络,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与内地相关机构研究建立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这安排有助吸引外国基金来港注册,带动投资管理、销售等相关专业发展。

48. 另外,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两项条例草案,提升香港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竞争力,并协助发展本港信托服务业。

49. 随着内地财富迅速增长及资本项目的稳步开放,内地资金投资境外金融市场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即QDII)制度可望进一步放宽。这方面的发展将有助推动本地私人财富管理业务。香港的私人银行数目,由二零零七年年底的二十七间增加至现时的四十一间。为配合私人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特区政府与监管机构会继续支持业界筹组行业组织,推动资格认可及加强从业员培训。

保险业务

50. 政府正争取于今年内,就成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使保险业的规管体制与国际做法看齐,促进保险业发展并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51. 亚洲区内不少具规模的企业,都希望可以经营专属自保业务,承保本身的业务风险。为吸引更多企业来港成立专属自保公司,我建议宽减专属自保公司离岸保险业务的利得税,跟现在适用于再保险公司的税务优惠看齐。把具规模的专属自保企业结集于香港,可以带动其他关连业务,包括再保险服务的发展,令香港的风险管理服务更趋多元化。

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52. 香港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效率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存款和存款证余额于二零一二年年底合共七千二百亿元人民币。

53. 我们亦为全球各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平台,进行人民币支付、融资和投资等不同金融活动。二零一二年,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超过二万六千亿元人民币,按年上升百分之三十七,占内地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总额超过九成。人民币债券市场持续发展,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未偿还余额累计超过二千三百亿元人民币,比二零一一年年底增加百分之六十二。

54.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RQFII)计划在二零一一年年底推出后,离岸人民币投资产品的种类有所增加,其中追踪A股市场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备受市场欢迎。我们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委保持沟通,尽快落实下一阶段扩大RQFII的安排,包括把合资格的香港金融机构加入为试点机构,促进人民币资金循环及投资产品的多元化发展。我们会继续加强本地市场基建,跟世界各金融中心保持紧密联系,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结算、融资和投资方面的应用,巩固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巴塞尔协定三

55.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刚于一月初就《巴塞尔协定三》的流动性监管标准颁布了修订细则,采用渐进方式在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九年内实施新的流动性监管标准。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现正评估有关修订对香港银行业的影响,拟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就有关建议谘询业界,务求制定切合香港金融市场及营商环境的规则,促进银行体系稳定。

政府债券计划

56. 自政府债券计划于二零零九年推出以来,一直为市场有系统地提供政府债券,有效地吸引本地及海外投资者参与香港的债券市场,扩大投资基础。截至今年二月初,计划下未偿还债券总额约为七百亿港元。

57. 鉴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形势,投资者及金融机构对亚洲和其他新兴市场的优质公债,包括港元公债的需求持续增长。我希望政府债券计划的规模可以达到环球基准债券指数认可的水平,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为了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我建议将政府债券计划的规模,由目前的一千亿港元提高至二千亿港元,满足未来五年的预期发行需要。我们稍后会向立法会提出修订议案,提高政府债券计划可借入款额的上限。

58. 在政府债券计划下,政府两度推出通胀挂钩债券(即iBond)。去年发行的iBond,申请总数及总额都创本地零售债券的纪录,反映投资大众对零售债券的认识和兴趣已有所提高。为了凝聚零售债券市场的发展动力,我建议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再发行一次不多于一百亿港元的iBond,以本地居民为发行对象,年期为三年,每半年派发一次与最近六个月通胀挂钩的利息。金管局稍后会公布发行细节。我必须指出,这是针对现时市场低息环境的一项非经常的措施。长远而言,政府不会局限于发行某种特定形式的债券,而会发展不同的债券,使香港的债券市场更加多元化。

储值电子支付工具与零售支付系统

59. 过去十年,香港银行设立的网上银行帐户数目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现在已超过八百万个。经网上银行处理的交易额平均每月约四万亿港元,市民透过新兴的网上及电子支付平台购物及结帐愈来愈普遍。发展电子支付工具与零售支付系统,可以提高企业特别是零售业收付过程的效率,带动本地企业开拓环球销售网络及其他辅助行业,包括电子交易服务、电脑系统等的发展。我们现正研究修订法例,订立及实施储值电子货币牌照制度,并赋权金管局监管相关的零售支付系统,建立健全的规管制度。

60. 全球金融市场发展迅速,我们需要对市场有认识的专才为政府出谋献策。行政长官宣布成立的「金融发展局」,是一个高层次的跨界别谘询组织,就如何发展和推广香港金融业,进一步强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向政府提供意见及建议。

(待续)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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