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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财政预算案演辞(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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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困难的病人

139. 近年随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例如癌症等严重疾病的治疗成效日显,但所需的新药往往极为昂贵。我建议向撒玛利亚基金注资10亿元,按既定机制增加纳入资助范围的新药物,以减轻有经济困难病人的负担。

少数族裔人士

140. 虽然香港主要是华人社会,但我们当中也有为数不少的少数族裔人士。他们同样是香港社会的一分子,很多更在事业上有卓越成就,而且对香港的经济成长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的贡献。

141. 然而,也有部分少数族裔人士,由於他们的教育水平、语言障碍及缺乏社区网络等因素,处於较为不利的状况。我建议:
一、 由二○○八至○九学年开始,向19间中小学发放每年30万元的经常津贴,以协助这些「指定学校」为非华语学生推行校本支援计划,并因应个别「指定学校」收取较多非华语学生而适当地提高津贴额,以及致力在两个学年内,把这些学校的数目增加至25间。全面落实以上建议,预计需要每年额外拨款1,300万元。
二、 在不同地区以试点形式成立四个支援服务中心,向使用医疗、就业中心及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少数族裔人士,提供所需的传译服务,并会举办中英文语言训练班,以及安排其他活动,以辅助他们融入社区。我会预留1,600万元,作为这些中心来年的营运开支,另会拨款800万元,资助这些中心的创办经费。

社会保障制度受助人

额外津贴

142. 为了让社会保障制度下的受助人也可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我建议向综援受助人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分别额外发放一个月的标准金额及伤残津贴。这项建议可让62万人受惠,涉及的开支约12亿元。

调整综援金额

143. 我非常关注物价上升对综援家庭的影响。除额外发放一个月的标准金额外,我们亦建议,在今年提早根据现行机制调整综援金额的水平,以减轻物价上升对受助人的影响。在通胀上升期,这项措施会增加政府的综援开支。

公屋住户

144. 为了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我建议政府为居於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出租单位的较低收入家庭,代缴一个月的租金。这措施不适用於须向房委会缴交额外租金的租户,以及居於房协乙类出租屋恏的租户。我已为这措施预留约10亿元。我们稍后会与房委会及房协商讨落实建议的安排。

低收入人士

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

145. 在去年六月推出的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目的是鼓励居住在屯门、元朗、北区和离岛有经济困难的失业人士和低收入雇员跨区就业。在该计划下,合资格的申请者可获600元的求职津贴,以及为期六个月每月600元的跨区交通津贴。

146. 政府在过去数月检讨计划后,认为应该维持计划的目的,但可以适度放宽申请人资格和获津贴期限。有关的放宽措施,包括把入息上限由每月5,600元提高至每月6,500元,把津贴期限由六个月延长至12个月,以及考虑到该四区地域广阔的情况,容许在原区就业的合资格人士申领这项津贴。

147. 不过,我必须强调,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的目的,是提供有时限的津贴作为诱因,鼓励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人士「走出去」寻找就业机会,而非以公帑长期补贴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费。我认为要帮助较低技术人士增加收入,应该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技能,以协助他们寻找更高增值和工资的工作,并藉此提升社会整体的生产力。

电费补贴

148. 为纾缓通胀压力,我建议向每个电力住宅用户户口提供1,800元的电费补贴。现时香港有约百分之十五的住户每月平均电费不多於150元。这笔补贴足够支付他们大约一年的电费。至於另外约两成的住户,每月平均电费介乎150元至300元,这笔补贴足够支付他们大约半年的电费。我相信,这项措施对低收入家庭的帮助最大。政府会分期向有关登记用户户口注入款项。我们会与两间电力公司商讨落实建议的安排,并在日后公布详情。这项措施的政府开支约为43亿元。

(待续)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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