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财政司司长财政预算案演辞(七)
***************

巩固金融中心地位

43. 自从发生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业正面临重大改变,各经济体系都在金融创新与有效监管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正当环球金融面临重大变革的时刻,我们要立足于香港的优势,不断优化监管制度,以务实的态度,高瞻远瞩的眼光,走出一条可行,并有利于香港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道路。

44. 金融服务业是高增值行业,与其他专业服务息息相关,唇齿相依。高效完善的金融业为各行各业带来融资渠道,提升百业的竞争力,间接创造不少其他职位。因此,我们应掌握时机,提高金融业的市场效率、监管和透明度,增加我们的竞争力,为加强与内地的金融合作做好准备。

参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工作

45. 去年十一月,我们有机会参与国家代表团出席在华盛顿举行的G20领导人金融高峯会。各国领导人于会后发表的宣言,勾划出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路向和有关的行动纲领。G20的领导人将于今年四月在伦敦举行另一次高峯会,讨论有关改革工作的进度,以及与经济有关的议题。我们会积极参与有关的准备工作,并期望该会议能在振兴市场信心、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方面取得成果。

深化与新兴市场的金融合作

46. 我们会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与新兴市场的金融合作,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伊斯兰金融蕴藏不少商机,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是香港要积极开拓的重要金融领域之一。由于大部分伊斯兰金融产品的结构涉及资产的出售和回购,这类交易在香港可能会牵涉某些税务责任。因此,我们计划在二○○九至一○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建议,为发行伊斯兰金融产品提供一个与传统金融产品公平竞争的环境,建议内容包括为印花税、利得税和物业税的安排作出必要的修改或厘清。

优化监管制度

47. 雷曼兄弟迷你债券事件带出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若干问题。我们已仔细研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分别撰写的报告,并制订行动纲领,就改善建议分阶段进行谘询和落实有关措施,以完善规管及加强保障投资者。

48. 我们正联同监管机构全力推进首阶段的改善措施,包括引进新的行政指引或守则,以加强规管金融中介机构的业务营运及操守。部分改善措施已即时实施,其余会在监管机构进行谘询后逐步落实。同时,我们正为下阶段的工作进行研究,就若干有关金融规管架构结构性调整的课题筹备市场和公众谘询,我们亦会吸纳立法会研究雷曼兄弟相关迷你债券及结构性金融产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意见,相信有助制订有关立法建议。我们会因应香港本身的独特背景和需要、环球金融发展趋势、国际金融机构(包括G20及金融稳定论坛)的建议,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和务实地进行检讨及落实有关措施。

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49. 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是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有助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工具及集资渠道,吸引更多海外资金流入,并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政府在这方面进行了不少工作,除了提供所需的金融基础设施及有关的税务优惠外,亦透过发行不同性质的债券,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为了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的发展,我们建议推出一个全面的计划,因应市场情况及其他因素,以较具系统性的模式,逐步发行政府债券。这将有助促进本地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

50. 我想强调,政府债券计划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亦会为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供额外的选择。鉴于目前投资市场的情况以及利率处于低水平,我们相信投资者对优质债券有一定的需求。我会将计划下筹集到的资金拨入一个在《公共财政条例》下成立的新基金,与政府的财政储备及帐目分开处理。我们会就债券计划的有关详情,于稍后听取业界意见,及在执行时因应市场需要作出调节。我们会把握时机,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发行债券及成立基金的决议草案,落实计划。我们亦会与业界研究现行的金融基础设施及机制是否有需要作进一步改善,以促进债券产品的发展。

扩大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网络

51. 在改善营商环境及促进经贸、投资和人才互通方面,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系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有助减轻企业和个人税务负担及消除课税的不明朗因素,并可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贸及金融中心的地位。为此,我在去年十二月访问越南时,与该国签署了香港第五份的这类协议。

52. 近年,我们的主要贸易伙伴已提高协议下对税务资料交换的要求,不过,香港的现行法例却未能配合。为进一步扩大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网络,我们在去年年中就放宽税务资料交换事宜征询了业界的意见。我认为,工商及专业界普遍赞成香港的税务资料交换安排必须与国际接轨,让香港能够签订更多协议。我们准备在今年年中之前提出具体的修例建议。

(待续)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