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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全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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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自然保育推广

46. 为提升香港的生活环境,我们必须继续推动加强市民对环境保护和保育事宜的认知和参与。我建议向现有的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注入十亿元,为有关环境、保育事宜的教育、研究和技术示范项目和活动提供支援。政府会透过新增的基金鼓励社区参与及进行教育的工作,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基金会鼓励团体在合适建筑物的屋顶及平台进行绿化,以收实际和示范作用。我们亦应该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都会的地位,透过基金积极推动国际间就环保政策及科技研究的经验交流和分享。为达到以上目的,我们会检讨拨款指引,包括拨款准则、拨款上限及计划期限,让基金得到更充分和有效的利用。

废物管理

47. 除了改善空气质素外,我们另一项重大的挑战,是有效地解决香港的固体废物管理问题。我们必须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以改变市民的习惯,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并鼓励回收和循环再造。我们将在本立法年度内提交《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给立法会审议,为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我们早前建议的购物胶袋环保征费,获得市民普遍支持。这将会是条例草案内首个生产者责任计划,以解决滥用购物胶袋的问题。我希望在此申明,政府建议环保征费,旨在鼓励减少制造废物,增加回收,以达至减少浪费资源和减轻废物管理的沉重负担。

48. 按目前固体废物的增长速度,香港现有的三个策略性堆填区将於未来数年内不敷应用。扩展三个堆填区是刻不容缓的项目,短中期内并无他法。环顾世界,现代化焚化设施的技术成熟,运作安全,排放水平严格,是一种较符合持续发展要求的废物处理方法。我们正物色合适的地点兴建以焚化为核心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利用先进的科技,减少需要弃置於堆填区的固体废物,并将对附近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我们亦会兴建污泥处理设施,配合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落实,以免大量污泥直接倾倒於堆填区内。这些设施将大大提升我们处理废物的能力,确保香港能够持续发展。

文物保育

49. 在优质城市生活中,文化生活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进步的城市,必定重视自己的文化与历史,并有自己与别不同的城市生活体验。近年香港市民表现出对本身生活方式及文化的热爱,我们对此要加倍珍惜。未来五年我会全力推动文物保育工作。

文物影响评估

50. 为全面开展文物保育,我们会规定凡涉及历史文物建筑的所有公共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文物影响评估,使具历史价值的地点或建筑物,在工程筹划阶段已得到从保育角度的关注。

活化历史建筑

51. 我认为历史建筑物不应单单保存,而是应该活化,发挥它们的经济及社会效益,这样才符合可持续保育概念。

52. 在保存和活化历史建筑方面,市区重建局做了大量工作。我要求市建局更进一步,将历史建筑的保护扩大至战前楼宇,同时不单考虑如何保存,也要考虑如何活化。

53. 目前政府拥有不少历史建筑,我会推动这些建筑物的活化。为此我会推出一项新的计划,让非政府机构申请活化再利用这些历史建筑。我们首先会推出六至八幢建筑物,希望运用创意将建筑物转化为独特的文化地标,并采取社会企业的营运模式,同时注入商业管理元素,务求达至双赢的效果。政府会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援,令计划切实可行。我已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中预留了十亿元。至於其他有商业价值的历史建筑,我们也乐见商界参与活化再利用的工作。为了显示活化作为文物保育的方向,我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计划:

(一) 荷李活道中区警署建筑群:原则上接受香港赛马会提出一项十八亿元别具创意的活化计划。

(二) 前中央书院遗址:我宣布会将前鸭巴甸街警察宿舍用地,即前中央书院遗址,从政府勾地表中剔出,为期一年,并邀请各界提出活化方案。

(三) 湾仔露天市集:我们已完成了保存太原街及交加街市集的方案。有关建议获得湾仔区议会支持后,我们会进一步美化市集,展示其本土特色。发展局亦会联同市建局,以地区为本,整体考虑湾仔旧区的发展及活化方式。

私人文物保育

54. 对於促进保护私人拥有的文物历史建筑,这个问题复杂,当中涉及维护私人业权、公帑开支及社会期望之间的利益平衡,我们会积极研究新的安排,为私人业主提供经济诱因,鼓励私人保护文物。同时政府会为私人拥有而获评级的文物建筑,提供维修的财政支援。

设立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

55. 未来五年政府将会全力开展各项文物保育工作。为了方便公众参与及集中统筹各项行动,我宣布在发展局之下开设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这表示文物保育工作将会是政府长远的工作承担。

弘扬本土文化

56. 我们会积极保存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粤剧。这是本土文化的代表,既是高雅艺术,又在民间普及。政府决定将油麻地戏院改建为戏曲活动中心,为粤剧团体提供固定表演场地。另外,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场地伙伴计划」中,粤剧界也是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

(待续)



2007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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