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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全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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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弱势社群

立法保障最低工资

63. 自二零零六年十月政府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推行 「工资保障运动」以来,社会观念已逐渐改变,对基层劳工的工资保障和企业社会责任有新的体会和更多的认同。我衷心感谢支持及参与此项运动的商会、企业、雇主及业主立案法团。我亦感谢劳工顾问委员会过去两年努力监察运动的进展。我们刚为「工资保障运动」进行了总结,虽然受惠的工人数目和比例与两年前比较均有上升,但整体而言,成效未如理想,显示以自愿参与及鼓励的方式推动工资保障有其局限。我曾明确承诺,假若「工资保障运动」成效不彰,便会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立法设定最低工资。今天,政府会展开立法工作。

64. 有商界及劳工界的意见认为,若政府决定推行法定最低工资,应即时涵盖各行各业的雇员。我理解和认同这个观点,特别是从社会公义的角度来看。事实上,低薪职位并不局限于清洁工人和保安员两个工种,而低收入雇员在不同工种间往往有一定的职业流动。此外,如何界定清洁工人的定义亦存在一定困难和争议。因此,政府的倾向是最低工资立法应同时涵盖所有行业,而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零八至零九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当然,我明白有些社会人士,包括商界、雇主及学者对于引入法定最低工资有忧虑。我在此强调,政府会以审慎及务实的态度,处理最低工资水平和检讨机制等相关议题。

65. 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决定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向政府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有关政府部门。委员会将研究如何厘定最低工资的水平和订立检讨机制,以确保法定最低工资在保障基层劳工,防止工资过低的情况,避免低薪职位流失和维持本港整体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各关键层面,取得适当的平衡。劳工及福利局会即时展开筹备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工作。

66. 最后,我想交待对最低工资的整体看法。首先,跨行业最低工资一方面保障劳工免受不合理剥削,但同时要避免令低薪雇员职位流失。其次,工资是雇员付出劳力的回报。由于每人的家庭需要不尽相同,最低工资保障的收入,并不一定足以支付每名雇员的家庭开支。有需要的雇员可以透过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获得适当的补助,这样可鼓励身体健全及有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重投社会工作,从受助走向自强。

社会企业

67. 社会企业有助在社区层面创造基层就业机会。我们会继续提高公众对社企的认识。民政事务总署自今年初推行社会企业伙伴计划,积极推动政府、商界、民间三方合作。至今已成功伙拍超过十个跨界别合作的社企计划。我们会继续透过「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提供种子基金,支持新的社会企业。

食物援助

68. 食品价格上涨对基层市民生活带来压力。我在七月提出预留一亿元给社会福利署,通过与非牟利机构协作,加强提供短期食物援助服务,协助极需支援的贫困人士。这项额外支援会覆盖全港各区,为所有有需要的贫困人士及家庭,包括新来港人士、单亲家庭、需要紧急救济的人士及家庭、露宿者,以及过去一年并未受惠于政府一系列纾困措施的贫困人士等,提供即时及直接的支援,计划将会尽快提交财务委员会批准。

69. 我们会鼓励地区组织和有关的非政府机构积极寻找和主动接触在过去一年并未受惠于政府一系列纾困措施的贫困人士,以了解他们是否需要额外支援。我们亦会特别针对这类人士,尤其是牀位、板间房及天台屋住客,加强宣传这项食物援助措施。

(待续)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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