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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全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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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监管制度

24. 全球金融风暴蔓延一年多以来,我们一直严阵以待,全力确保金融体系稳定,严格执行监管职能。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及保险业监理处对金融机构已加大监察力度,务使市民的利益得到适当保障。

25. 金管局正积极调查涉及雷曼迷你债券的投诉。同时,金管局和证监会正针对雷曼事件,总结经验,考虑进一步规管,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和教育,向财政司司长报告。在收到报告后,政府会尽快跟进。这些措施都有利於建立市民对本港金融体系的信心。

银行监管

26. 金融风暴造成危机,亦促使国际组织与各经济体合作,为加强日后金融市场及系统的稳定提出建议。为了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抵御冲击的能力,金管局会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最新的指引及建议,加强认可机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的监管制度和修订资本充足比率的计算法。

27. 此外,金管局会加强压力测试、资本规划及资产负债表外风险管理,以及鼓励更全面的风险资料披露。为防患於未然,保障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及增强市民的信心,财政司司长昨天已宣布会运用外汇基金,采取特别的暂时措施,成立备用银行资本安排,在有需要时向本地注册持牌银行提供额外资本;亦会即时为存户的存款提供百分百担保。这两项措施生效至二零一零年底。同时,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会继续检讨计划的保障范围和金额上限,提供长远可行的建议,以加强对存户长期性的保障。

证券业监管

28. 证监会已加强对经纪行财务风险的审查,包括加大压力测试的力度,以监测经纪行在市场环境欠佳时所能承受的财务风险。证监会亦会检讨《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加强对基金经理的监管规定,以确保投资者得到更佳的保障。此外,国际证监会组织现正检讨基金分销商在销售点披露资讯的情况。证监会将参考国际最佳常规,配合本地的情况,加强对投资者的资讯披露。

保险业监管

29. 现时保监处属於政府部门。为了进一步完善保险业的监管架构,我们认为有需要设立独立於政府架构的保险业监督,以增加监管机构在运作及招聘员工方面的灵活性,并为配合国际社会快将采用的「风险为本资本监管制度」作好准备。我们相信设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督,能促进保险业的长远稳定发展。政府早前已聘请顾问就此事进行研究,预计於今年内完成。我们会详细审视顾问的建议,尽快拟订有关设立独立保险业监督的方案,谘询持分者。

30. 此外,保监处正与香港保险业联会探讨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的可行方案,务求在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时,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仍然获得保障。

强积金监管

31. 除保障投资者外,建设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另一重点,在於提高香港金融业的竞争力。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及鼓励公众主动关心自己的强积金投资,政府会建议修订现行的营运制度,容许雇员把受雇期间的强积金供款,由雇主选定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自选计划。政府现正就建议草拟法例,希望尽快把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活动融资

32. 为维持有利投资及营商的环境,香港必须有效打击清洗黑钱及阻止恐怖活动融资。政府已成立高层中央督导委员会,主导香港的反清洗黑钱和反恐融资的策略和政策。首阶段工作是检视个别金融行业在打击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方面的监管制度,以准备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拟订相关建议后,有关的部门和机构会征询业界意见。

证券市场发展

33. 面对区域内其他城市的竞争,香港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划,需要高瞻远瞩,包括扩大市场的深度、广度、服务网及可靠性,拓展商品期货市场,提升申请上市程序的效率,努力吸引新兴市场更多新企业,包括东欧、俄罗斯等地的大型企业来港上市,同时继续推动伊斯兰债券市场的发展。

稳定房地产市场

34. 房地产市场是香港经济的重要基础,与民生息息相关,对不少市民来说,房屋是他们最重要的资产。回归初期,金融风暴对房地产造成的打击,令置业人士手上的物业变成负资产的境况,历历在目。过去六年,透过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和市场主导的土地供应,我们已重建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扭转供过於求的情况,让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回复动力。我们会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成果,贯彻执行「勾地表」机制,由市场按需求决定新土地供应。政府及政府拥有的法定机构,都不会在这危机时刻,任意供应住宅及商用土地,更不会贱价卖地。

(待续)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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