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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发展
区域整合
粤港合作
35. 过去一年,在两地政府积极推动下,粤港合作成果丰硕。粤港澳三地政府就港珠澳大桥达成共识,共同承担主体建设费用,使项目加快至不迟於二零一零年动工兴建。近期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一系列以广东先行先试的服务业开放和便利措施出台,使粤港合作踏上新台阶。
36. 我们要以务实的态度,对中短期内需要重点发展的合作项目,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我们要聚焦发展两地服务业合作;积极配合广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助港资企业适应内地政策调整;努力推动跨界环保工作,共建「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我们还要加强协调跨界基建的规划及落实。
河套发展
37. 落马洲河套地区有相当大的长远发展潜力。今年港深两地就河套地区的发展用途收集公众意见,其中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产业用途在两地均获较多支持。我们会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并在适当时候与有关界别商讨具体建议的可行性。我们希望在未来数月落实河套区的土地用途,并就此展开综合的规划研究。
与台湾交流
38. 为配合两岸关系提升及发挥香港可扮演的角色,特区政府正加强香港与台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香港贸易发展局将在台北设立办事处,筹备工作已经踏入最后阶段。
39. 我们亦正推动香港工商界的精英联同在港的台商,组成「香港-台湾商贸合作委员会」,通过民间互动,促进两地工商企业直接交流,并加强两地经贸、投资、旅游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40. 为了向经常来港经商、旅游的台湾居民提供更大方便,入境事务处将於二零零九年一月推出两项新的便利措施 :
(一) 取消台湾居民三十天内只可申请两次「网上快证」的规定;及
(二) 将「网上快证」和多次入境许可证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十四天延长至三十天。
41. 我已委派财政司司长成立跨部门督导委员会研究和统筹促进香港与台湾经贸关系的整体策略和工作计划,委员会已展开工作。
科研发展
42. 我们会继续提供财务及基础设施支援,推动科技发展,亦会加强香港的中介角色,促进内地与世界其他地方的科技合作。今年五月,我们与深圳合作,成功争取杜邦公司在香港科学园成立全球光伏电薄膜业务及研发中心,并於深圳建立生产设施。我们会与深圳当局致力利用这个合作模式,令深港创新圈发挥最大作用。
43. 为了培育更多本地人才,我们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之下设立「实习研究员计划」,吸引有潜质的大学科学及工程学系毕业生参与由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为他们未来投身工商界从事研发工作做好准备。我们最近加强了有关计划,增加聘用这些毕业生的津贴金额,以及将计划的范围扩大至更高学历和本地院校毕业的非本地学生。此外,我们会将计划扩展至「创新及科技基金」辖下的研发中心,提供更多培育人才的机会。
(待续)
完
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