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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全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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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环保和保育

空气质素

198. 在2010年至2015年间,空气质素明显改善,大气及路边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可吸入悬浮粒子,平均浓度均下降了12%至25%,只有臭氧因区域烟雾问题上升。年内,政府将启动检讨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

199. 政府将深化与内地合作,重点包括在珠三角水域设立排放控制区,减少船舶排放污染,监测空气质素,以及研究臭氧和微细悬浮粒子的形成与防治。

维港水质

200.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已经完成,整体水质进一步改良。过去一年,生化需氧量下降了20%,大肠杆菌下降了74%。政府将研究如何进一步处理残余污染物排放到市区沿岸引致的污染及气味问题,以助推广亲水文化,预计两年内完成研究。同时,政府正筹备在九龙及荃湾设置旱季截流器及修复污水干渠,尽快减少维港近岸的残余污染物。政府将推行试验计划,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场地设立钓鱼区。

气候变化及能源

201. 上月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取得正面成果,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订出明确方向和目标。政府会积极推展缓减气候变化的工作,亦发表了《香港气候变化报告2015》。政务司司长将主持跨部门委员会,督导和统筹落实工作。

202. 《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已定下2025年将能源强度减少四成的新目标。环境局将扩大「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涵盖更多电器产品,并将在社区推广低碳生活。

203. 政府将与电力公司商讨新的《管制计划协议》,改善规管安排,以提高能源效益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电动车

204. 电动车没有尾气排放,普及使用能减少路边空气污染。电动车数目已由2010年年底少於100辆增至现时近4 000辆。

205. 政府将重点推动公共交通使用电动车,并正与专营巴士公司合作,在今年内试验36部单层电动巴士。政府将把更多公共充电器提升至中速水平,及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增建更多充电设施。

自然保育

206. 政府现正就制定香港首份《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谘询公众意见,以期在未来数年落实执行加强自然保育的措施及支持可持续发展。政府已预留额外资源推行相关措施,包括提高持份者和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和知识、加强保育具重要生态价值地点及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以及监察生物多样性趋势等。

207. 政府十分关注非法猎杀非洲象的问题,将尽快启动立法程序,禁止大象狩猎品进出口,并积极研究其他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进一步禁止象牙的进出口和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以及加重濒危物种走私及非法贸易的罚则。与此同时,政府将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象牙走私及非法贸易。

废物管理

208. 政府正按照《香港资源循环蓝图》推进多项工作。「回收基金」已於去年10月推出,协助回收业提升作业能力。政府亦在社区推动干净回收运动,并正逐步落实「绿在区区」计划;同时大力推展各项环保基建及转废为能的工程,以及扩建堆填区。

209. 除了建设新设施,政府也正研究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厨余与污泥共厌氧消化,作为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网络的新增部分,提升厨余处理能力。今年内将开展试验计划的筹备工作,确立技术可行性及装置要求。政府亦将研究未来废物管理及转运设施的规划,根据循环经济和「智慧城市」概念,确立香港所需的额外设施及技术,满足至2041年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210. 政府正积极引入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制度,推动减废。除草拟法例外,政府正进行收费的相关配套工作,「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亦已预留5,000万元资助社区参与项目,为实行收费制度作准备。

211. 政府正检讨「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并探讨长远发展方向,包括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衔接。政府已提出方案,尽快把收费调升至收回成本水平,并提交立法建议。

212. 政府根据《香港厨余及园林废物计划2014-2022》,尽快开展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的工作,并在今年为相关工程筹备招标。政府部门将继续在绿化工作的各个阶段减少、重用和循环再用园林废物。

213. 政府将加强动员社会参与,推动惜食文化和推行「咪濆澫食店」计划,从源头减少厨余;加强支援非政府机构收集剩余食物,转赠有需要的市民,达到减废和关爱的双重目标;并继续透过屋苑厨余循环再造项目,提升居民认知及参与。

214. 政府将积极落实废电器电子产品和饮品玻璃容器两项生产者责任计划,并总结经验,研究就其他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

215. 为防止废置食用油非法加工处理成为食用油,政府将引入行政措施,规管废置食用油的回收再造,并要求废置食用油收集商、处置商及出口商登记并备存相关交易记录。政府亦计划修订《废物处置条例》,以加强规管效力。

光污染

216. 政府会推出《户外灯光约章》计划,鼓励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

文物保育

217. 政府将继续为111项古迹提供法定保护。另外,「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第五期将於今年推出。

218. 过去数年,政府成功获得业主同意保育12幢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并鼓励更多私人业主保育并活化其建筑物。就此,政府最近优化了针对私人拥有的已评级历史建筑的「维修资助计划」,以吸引更多业主申请资助以进行维修工程。

219. 政府将预留5亿元,落实古物谘询委员会在检讨历史建筑保育政策后提出的建议,成立专为保育历史建筑而设的基金,资助公众教育和社区参与活动、宣传活动和学术研究,并把政府现时有关保育历史建筑的部分措施和工作,纳入基金资助范围。

(待续)



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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