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制发展报告记者会答问全文(二)
****************

记者:这报告内没有提及详细方案,虽然提到日子,是否踢了波给北京,让他们去决定普选方案的细节。以后市民如何参与?是不是中央会说了日子,然后香港市民可以去讨论未来的方案是怎样?

政务司司长:我很有信心,香港市民一方面殷切期待我们可以尽快能够达至普选和解决普选这个议题,同时也殷切期望他们有份参与这个研究和讨论,我们绝对认同这个社会大多数市民的期望,所以在讨论任何具体方案的时候,市民必定有机会共同参与这个讨论。

记者:其实你刚才讲到在评估市民对政改有没有共识的时候,就提到其中一个最大的客观标准,就是立法会有没有三分之二的议员的支持,与及又提到今届立法会其实支持2012年双普选的议员是不够一半,但其实今届立法会的任期只剩下九个月左右,但08年立法会整个政治势力怎么分布,你和我都不会知道,那为何你会用现任立法会议员的态度去「框」死了整个2012年双普选的可能性呢?除非你打算未来半年解决整个问题,否则整个前题是否有个谬误?

政务司司长:我不希望揣测这个问题是否今届立法会或是下届立法会才可以解决,因为第一步行政长官已经踏出了,写报告给人大常委会,去提请人大常委会确认我们在2012年可以修改,这亦履行了行政长官在选举时及施政报告中多次提到,我们是有诚意及有决心希望尽快就普选的问题达成共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这个问题有两点是值得大家考虑的。一方面是行政长官今年三月参选时已清楚向香港社会和市民承诺,会充分利用五年任期处理普选问题,所以在过去几个月已经做了公众谘询,现时是尽快把这份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第二,我们已经处理了政制这问题好几年,由04年开始处理07和08年的方案,以及策发会的讨论。在立法会内有席位的各大党派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立场,我们在未来几年要妥善处理落实普选这问题,当然要考虑这些党派和独立议员的意见。08年9月会有第四届立法会选举,亦可能会有些变动,但我们从现有的基础,考虑了不同党派和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对推动今后的工作是有帮助的。

记者:回顾2004年4月6日的释法要求及4月中董建华先生提交报告的先例,当时只是提请中央询问他们07、08是否需要修改,但今次你们的做法就是夹附了一个公开谘询报告,铺陈了各党派、各方的意见,另外在曾先生的报告中亦提到不迟於2017年会较有机会获得大多数人接纳。我想问,你们是否真的想由中央替香港拣一个年份、拣一个方案给2012年使用?以及拣一个年份就是在2017年时普选?如何普选法呢?同时,我想问一问你们有没有预计到人大常委会会何时确定有没有需要修改?以及下一轮工作何时开始启动呢?

政务司司长:对不起,你第二个部分的问题是什么?

记者:人大常委会会何时确定这份报告,给一个决定予香港?以及下一轮的工作会在何时启动?

政务司司长:我想我不可以说人大常委会今早收到这份报告后会在何时审议这份报告,我们当然希望他们能够尽快纳入议程中作出审议。因为我们大家都是有诚意,以及市民亦殷切期望可以尽快处理这个问题。至於第一部分方面,我觉得我们现时不可以在给人大常委会写这份报告时,只提请人大常委会要求他们处理2012年就足够,因为如果只是处理2012,我们目前立法会中未有三分之二的议员,有一半的议员认为不迟於2017或在2017或在2017之后的,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凝聚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的风险是十分之高的。所以今次我们希望能够履行特区政府的决心和诚意,就是把这个最终达至普选这个《基本法》的目标,整套地拿出来讨论。

律政司司长:我想补充一句关於第一个问题方面,根据04年4月6日的释法,在我们的特首作出的报告提请人大时,请人大决定、确定这两个选举办法在未来的年度即2012,现时是否需要修改时,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基本法》和释法中所说的依照《基本法》第45条和68条的规定,根据特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来作确定。即是确定的依归要看现时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所以在行政长官提交这份报告时,有责任把现时香港就普选这个问题所有谘询得到的情况如实地交给人大了解,让他们作为作出决定的基础。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待续)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