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制发展报告记者会答问全文(三)
****************

记者:司长,想问其实你一直都很强调你如实反映民意,说2012是过半数市民的期望,但你的同事说不像2017,有很多人接纳,其实你们这样的说法,是否想将最后的权由中央决定,说给大家听其实2012没有普选,不要特区政府去做丑人,说给大家听,我们2012没有普选。其实这个做法是否想这样呢?因为你们真的好像很矛盾,立法会议员就觉得你们2012、2017这个问题很矛盾。

政务司司长:首先第一部份,我们是如实反映,我们听到很多市民的意见,都是希望尽快定一个时间表,所以我们说尽快定一个时间表,是有助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最终达至普选,是有帮助的一个讨论,所以这是一个有建设性的建议,在行政长官最后的结论,他是作出了这个结论。我们反映了市民的意见,亦同时作出了一个评估,就是2017较大机会得到社会多数人的接纳。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在处理这问题时,要向大家清楚交待和向中央反映香港的实际情况,即是刚才律政司司长所说的《基本法》45条、68条的实际情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实际情况是,大家看到在立法会之内,有不同的党派就实施普选特首的年份有不同的意见,很多人说不如在2017年实施,然后有少过一半的议员说在2012实施,但如果不同党派和独立议员的分歧已收窄到基本上只是一届,这进度是值得反映的。

记者:司长,其实在报告里都有说到过半数的民意都说支持2012年普选。但都有个注脚,就是说2017年可能才比较易接受,可能其中一个理由就是立法会未必得到三分之二的支持。言下之意是否最大的问题,政府发觉其实是立法会某些政党是没有听取民意,令到政府被迫不可以去建议一个可能是主流意见支持的时间表出来呢?

政务司司长:我们要做到政制发展的修改,在《基本法》里面是分三步。第一步是立法会要得到三分之二;第二步是行政长官的同意;第三步才是人大常委会,或是批准,或是备案。所以在这三步里面,我完全认同任何的方案都要得到民意多数的支持。如果不是的话,我们不可能拿一个民意基础很薄弱的方案去立法会,去争取三分之二的通过。但这一句亦不是金科玉律,因为我们试过在2005年,有一个方案是有超过六成的支持,但在立法会里面是没有三分之二的通过,所以我们会十分重视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不但我们要有民意的基础,立法会的60位议员有没有40位支持这个意见,是非常之重要。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行政长官作出了这个评估,这个评估我相信是反映了民意,反映了香港普遍、多数人会认为是可以接纳的方案。

记者:唐司长你好,你们选择於圣诞之前年底的时间交报告予人大常委会,是否想配合人大常委会2、3月前可以开会讨论作一决定,如有了决定可以修改的话,会不会如05年作一具体方案,再交予立法会议决抑或是等待08年选举后新的立法会布局,是建制派较多抑或反对派较多,再谋定而后动呢?还有一相关问题请容许我问,现在立法会内有30个直选、30个功能组别,但你多次提到立法会内有不到一半支持2010年双普选的,你问那30个功能组别的议员要取消功能组别,是否无结果呢?是否只得一「拖」字呢?

政务司司长:在座均是资深传媒工作者,我知道大家都时常於年底时摸头说没有新闻,不知写什么。所以我送给大家一个圣诞礼物,由现在到年底还有个多星期便是圣诞节,大家不用摸头想拿出什么来写。其实,我们做了三个月的谘询后,收到15万个签名,18,200份的意见书,都是相当艰巨的工作,我们都体会到市民殷切期望达至双普选此一课题可以尽快解决,所以非常艰巨的工作我们亦都可以於两个月内完成,我们完成后写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待续)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