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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发展报告记者会答问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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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有关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报告的记者会上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我想问的是在这份报告里有提到时间表,就是2012年与2017年,你可否承诺香港在不迟於2017年就可以有普选行政长官呢?

政务司司长:今次这份报告,我们基本上是履行了我们在谘询期间多次所说的,我们会如实反映市民的意见。所以在报告开首部分,我们基本上是如实反映所有的意见,当中我们有说过在2012达至双普选是有过半数人支持的,所以这方面应该得到重视和予以考虑。另一部分,就是行政长官所作出的结论,在这个结论中,他亦认为在2017年达至行政长官普选的机会是比较大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他考虑到的就是这份报告如要启动修改是有两个基本原则的,第一个原则当然是要按《基本法》中的所谓「三步曲」,即第一步就是要在立法会得到三分之二的议员的赞成;跟行政长官的同意;跟是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或者是备案。第二点就是民意上的考虑,所以就是基於这两点,他作出这个结论,认为是有比较大机会可以通过。

记者:司长,你说2017年可能有机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但05年的经验,大家还都可能颇清晰的,你如何避免重蹈05年的覆辙,如何争取立法会真的有三分之二的支持呢?

政务司司长:特区政府是有诚意及有决心,希望於今一届政府内就普选这议题能够落实一些具体方案,这样对於整体社会在已经讨论了多年的政制发展议题得到解决。所以,我们抱最大的诚意及最大的决心,希望於社会上透过先是谘询,然后进入讨论、研究,我们希望能够於社会上不断以务实及理性的态度,包容的讨论,求同存异,形成共识。我相信大家对於05年那次方案,虽然能到超过六成市民的支持,但在立法会上得不到三分之二的通过的情景,是历历在目,但我们希望大家秉承今次在三个月的谘询期内,大家都是以一个相对上理性及务实态度去讨论,这个态度可以继续的。

记者:司长,今日行政长官那份报告,提交给人大常委,第一份叫《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但我们在里面找不到任何与2012年会有变化、有改变有关的,所谈及的已推到2017年。你们怎样期望人大常委回应你们这份报告,是否即是说2017年才会开始进行一些变化,2012年是没有任何变化呢?

政务司司长:我们今次这一份报告是按照2004年4月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解释办事。亦即是说,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如果是要进行修改的话,是要行政长官写报告去人大常委会予以确定的。所以我们今次的做法就是启动这个修改的程序,希望人大常委会可以处理,来批准我们去启动这个讨论。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待续)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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