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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怀社会 家是香港
扶贫
政策理念
92. 香港社会整体富裕,但仍有不少人生活困难。我们要承认问题的存在和正视问题的本质,制定可行的扶贫政策措施。我们的目标是为社会上有能力工作的弱势社群提供自力更生、改善生活的机会,并以公共资源照顾不能自助的人士。考虑到香港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模式,我们不能采用以高税率支持的福利政策。
扶贫委员会
93. 政府月前重设扶贫委员会,以三层架构推展扶贫工作:我会主持每年一度的扶贫高会议,订立工作方针及强化策略;政务司司长出任扶贫委员会主席,统筹具体工作;委员会下设6个专责小组,深入探讨特定范畴及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处理问题。
94. 扶贫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制定扶贫政策,包括检讨现行政策的成效,并制订新政策,达致防贫、扶贫,并预防和减少社会孤立情况,同时促进社会低下阶层向上流动。各专责小组的工作,不单重支援有特别需要的弱势社群,同时致力推动教育、就业和培训,鼓励自力更生,加强晋升机会以及促进社会参与,推动政府、商界及其他界别的跨界别合作。
制订贫穷线
95. 扶贫委员会已确定其中一项首要工作,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订立「贫穷线」。「贫穷线」有三大功能:量化贫穷人口,以集中分析「贫穷线」以下各组群的情况;深入研究贫穷成因,作制订政策的指引,令扶贫工作更到位;及按贫穷人口数量的变化,评估政府扶贫措施的成效。「贫穷线」的制订,显示本届政府对改善贫穷问题的决心和承担。
社会保障及退休保障
96. 社会保障和退休保障是探讨贫穷问题经常遇到的两个课题。在社会保障方面,有意见关注现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家庭中儿童的发展需要;亦有认为政府应检讨现时综援在提供安全网及鼓励有工作能力人士就业之间,是否取得适当平衡;及将「鼓励就业交通津贴」改为低收入家庭补贴。这些都涉及重大政策考虑,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公共财政均可能带来深远影响。扶贫委员会的社会保障及退休保障专责小组会仔细研究各界意见。
97. 在退休保障方面,我在政纲中提出研究人口老化对公共财政的影响,及早筹谋。政府会巩固和优化现行制度下的三根支柱,即个人储蓄和家庭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长者生活津贴」,在综援和高龄津贴(俗称「生果金」)之间,加入一层新的经济支援。有意见认为,政府应检讨长者综援、长者生活津贴及生果金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亦注意到有意见要求实施全民退休保障。另一些意见则认为香港奉行低税率政策,全民退休保障会大大加重长远公共财政负担,不加税难以成事。雇主、雇员及政府三方供款的全民退休保障建议同样富争议性,而且也涉及负担能力和可持续性等问题。专责小组会以开放、务实及审慎的态度,深入探讨退休保障,客观分析不同意见,就退休保障的路向建立共识。
98.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实施至今12年,需要不断完善。不少市民对强积金的一些安排,尤其是收费水平,有强烈意见。我们会与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合力,多管齐下,促使收费下调。
关爱基金
99. 关爱基金至今推出了18个援助项目,成功识别未能受惠於现有社会安全网或政府短期纾困措施的群组,为他们提供适切支援,至今已有10多万人受惠。检讨和评估显示各个项目成效不一,基金会汲取实践经验和搜集数据,研究需否修订或继续推行个别项目,或建议政府将确定有效的措施纳入恒常资助之内。
100. 关爱基金推出「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计划,资助居住於环境恶劣而并无领取综援的低收入人士。合资格的申请者会按住户人数获发放3,000至8,000元的一次过津贴,至今已接到15 000多份申请。我相信这个识别机制能有效接触到俗称的「N无人士」,有助政府日后能更全面有效地推出纾解民困的措施。
101. 关爱基金的工作已纳入扶贫委员会。我们会继续利用关爱基金构思不同的援助项目和试验计划,发挥先导作用,为弱势社群提供必要的援助。
商界参与
102. 近年不少商界人士除捐款扶贫外,也投身参与社会服务,协助组织社区活动,亦有伙拍福利机构共同推展计划。扶贫委员会会借镜这些成功经验,推动更多商界参与。
安老
居家安老
103. 居家安老是大部分长者的心愿,亦与政府「以家庭为本」的福利服务政策一脉相承。我们会加强社区照顾服务,例如社会福利署将於今年9月推出首阶段的「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采用「钱跟人走」的崭新资助模式,让合资格长者因应个人需要,使用服务券选择合适的服务。我们亦会增加以传统资助模式提供的日间护理服务名额,并延长新成立的日间护理中心及单位的服务时间。
院舍照顾
104. 政府会继续多管齐下增加资助安老宿位。短期而言,我们透过「改善买位计划」向私营院舍购买宿位,以及善用津助院舍的空间,提供更多资助宿位。中期而言,我们会兴建新的合约安老院舍以增加资助宿位,特别是护养程度较高的宿位。长远来说,我们会物色新院舍的选址,包括探讨在重建项目加入安老院舍设施,以及将空置的建筑物改建为安老院舍。由现在至2014-15年度,社会福利署会提供超过1 700个新增资助宿位,亦已在11个发展项目内预留地方兴建新的合约院舍。
105. 患有慢性疾病的长者需要较长期的疗养及康复护理。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将增设130张康复病床,并与私营机构探讨合作模式,加强向公立医院病人提供疗养服务。此外,我们会研究把现时主要提供延续护理、复康和疗养服务的黄竹坑医院,转型为疗养及护养元素兼备的院舍,并提供更多宿位。
老有所为
106. 政府将建构便利长者的环境,鼓励长者参与社区事务,活出丰盛人生。我们已从奖券基金拨出约9亿元,分阶段在6年内改善全港津助长者中心的设施和提高安全度,预计第一间完成工程的长者中心可於下月投入服务。我们亦会继续透过「老有所为活动计划」及「长者学苑计划」等,推广老有所为,促进长幼共融,鼓励终身学习。
多元化选择
107. 我们将会透过种种崭新及较灵活的资助及服务模式,令长者有更多元化的选择。现行的「长者医疗券」是例子。我们下一步会检视「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并研究将服务券资助模式扩展至住宿照顾服务的可行性。在「长者生活津贴」,以及让在广东居住的香港长者领取高龄津贴的「广东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我们会研究向选择在广东养老的长者发放「长者生活津贴」的可行性。
助弱
残疾人士服务
108. 康复服务政策的目标是协助残疾人士发展能力,实现无障碍环境,让残疾人士在社交生活和个人成长方面,全面参与和享有平等机会,实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公约》的规定。为更有效地协调各决策局和部门实践《公约》,我们会检讨康复专员的职权范围和职级,以及属下的编制和人手。
109. 我在政纲提出容许单肢伤残人士申领伤残津贴。劳工及福利局正筹备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这课题。
110. 我在政纲中亦承诺加强对残疾人士及有残疾成员的家庭的支援。我们会增加日间训练和住宿照顾服务名额,并尽早物色用地,增加供应。社会福利署正研究可否把屯门小榄医院旧址与观塘启能庇护工场及宿舍旧址,重新发展作综合康复服务大楼。视乎技术可行性研究结果,两个项目共可提供约2 000个残疾人士日间训练和住宿照顾服务名额。我们亦会增加残疾人士院舍及日间训练中心的人手,以加强照顾和支援高龄人士。
111. 2011年3月,社会福利署推出为期3年的先导计划,为居於社区并正在轮候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严重残疾人士提供以家居为本的照顾服务。我们决定明年3月把服务常规化,同时将服务扩展至全港各区轮候院舍及非轮候院舍的严重残疾人士。
112. 此外,关爱基金准备推出新措施,资助低收入家庭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社会福利署及医管局亦正探讨推行个案管理模式的服务计划的可行性,以支援需要经常护理照顾而没有领取综援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减轻医疗器材、消耗品及照顾等的负担,让他们可以留在社区生活。
113. 为帮助残疾人士就业,从下一个年度开始,我们会提高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阳光路上」培训计划下的就业见习津贴及在职试用工资补助金。我们亦会密切留意法定最低工资对残疾人士就业的影响,有需要时会加强就业支援。
114. 我们致力建设无障碍社会,全速进行涉及13亿元开支的大型改善工程计划,为约3 500个现有政府处所和设施,以及约240个公共屋提升无障碍设施,其中90%的改善工程已如期在半年前完成,余下的会在明年6月底完成。
115. 在2013-14年度,政府会进一步改善点到点的复康巴士服务,照顾残疾人士的特别交通需要。此外,我们正研究把「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扩展至12岁以下合资格的残疾儿童。
福利服务规划
116. 在社会福利规划方面,政府会采取务实灵活的方式,透过不同途径,物色适合土地及协助提供所需人手,以配合福利服务现时及未来的需要。
117. 有关部门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务求寻找适合的土地提供社福设施,亦会探讨在适合的新发展或重建项目中,预留部分土地或建筑物作福利服务设施之用。劳工及福利局正与社福机构探讨如何更好利用非政府机构拥有的土地,通过重建或扩建,提供多元化的津助和自负盈亏设施。我们会积极考虑更灵活运用奖券基金,及如何更适切地为土地持有人在规划或发展过程中提供协助。
118. 辅助医疗和前线照顾人员的人手紧张,长者和残疾人士服务的情况尤为明显。为此,我们已由本年度起的三个年度,拨款增加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的学额。有关决策局会与社福界和有关机构探讨保留及吸引更多安老和残疾人士照顾服务人手的可行方案。
119. 为支援青年人在经济逆转的情况下就业,政府自2008年起,通过非政府机构为15至29岁青年提供3 000个临时工作职位,原定於今年3月完结,现时尚有约2 600名青年在职。我决定将有关临时职位延续12个月,涉及开支约2亿7千万元,以便劳工及福利局与相关的非政府机构在这段期间,全力协助这些青年人觅得合适工作。
劳工政策
120. 我重视支援基层劳工,包括减轻交通费负担。我上任后,要求劳工及福利局提早完成「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中期检讨及落实优化安排,容许申请人因应情况选择以住户或个人为申请基础;同时放宽入息及资产限额。
121. 劳工处透过全港12所就业中心,为求职人士提供免费就业服务。该处将於东涌设立就业中心,亦计划加强对青年、中年及残疾人士的就业支援,透过增加「展翅青见计划」、「中年就业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向雇主发放的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寻找工作或转业有困难的求职人士,并提供在职培训。
122. 我在政纲中倡议设立男士侍产假制度。「劳工顾问委员会」支持立法订立3天有薪男士侍产假,政府期望尽早完成立法。
标准工时
123. 香港雇员普遍工时较长。劳工处去年11月公布《标准工时政策研究报告》。劳工及福利局将於今年第一季按照我的政纲,成立由政府、雇主和雇员代表,以及学者和社会人士组成的「标准工时专责委员会」,跟进报告。政府希望社会各界在专责委员会的平台上,共同就标准工时进行知情和深入的讨论,建立共识,找出未来路向。
雇员再培训
124. 多年来,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致力提升本地工人的就业能力,维持香港的经济竞争力。我肯定再培训局的作用和贡献,并认为应为该局提供持久而稳定的财政支持,为提升本地工人生产力作出长期承担。我已责成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再培训局的长期财务安排,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建议。与此同时,政府听到社会人士对外籍家庭佣工雇主缴付的雇员再培训征款(「外佣征款」)有不同意见。我决定豁免缴付「外佣征款」的安排,於今年7月31日届满后,取消征收「外佣征款」,减轻雇用外佣家庭的负担。这项决定将令政府的征款收入每年减少约15亿元。
社会动员
125. 我特别要感谢所有义工。香港的义工於2011年提供了逾2 200万小时的服务,全港登记义工人数去年更已突破100万,证明香港市民热心助人,关爱社会。
126. 健全的社会福利制度和与时并进的政策措施,确保有需要的市民基本生活受到保障。但要改善民生,在政府的力量之外,更需要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社会发展。
妇女发展
127. 妇女在香港社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过去10年,担任经理及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女性比例,分别增加了6.5%和7.7%;在公共事务方面,女性参与政府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比率,由2002年的约21%上升至2012年的约33%,可见妇女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地位日益提升。
128. 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积极提升妇女的技能和推行公众教育,促进妇女的福祉和权益。为鼓励妇女终身学习,政府在本年度开始把「自在人生自学计划」常规化,并将会开办以英语及普通话授课的课程,让少数族裔及新来港妇女报读。此外,妇委会在本年度推出「资助妇女发展计划」,举办各项有助妇女身心发展的项目。我们会考虑加强与妇女团体和有关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展妇女事务。
青年发展
129. 青年代表我们的未来。我们的政策应聚焦青年的发展机会,提倡多元卓越文化,让年青人在升学和就业方面有各种机会,发挥潜能。我们的政策亦应广泛照顾不同背景的年青人,包括新来港和少数族裔年青人,让他们充实自己,扩阔视野。青年事务委员会会继续广泛联络青少年,协助政府制订有关青年发展的政策,统筹不同决策局的工作,令到各方面的政策能互相配合。此外,我们会与团体和院校合作,增拨资源,增加年青人到内地实习的机会,让下一代增加阅历,增强信心。
少数族裔
130. 不少少数族裔人士在香港土生土长,但不会读写中文,一直未能融入社会。我们将加强各种支援,为少数族裔学生提供更有效学好中文的机会,培养新一代香港人,不问原居地、不分族裔和宗教信仰,都以香港为家,融入社会。
不同性倾向人士
131. 立法会去年11月曾讨论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免受歧视。社会上对此课题有强烈的不同看法。有人从平权的角度看待议题,但也有人担心展开相关谘询已可能对家庭、宗教及教育造成冲击。政府明白这是一个极富争议性的课题,必须审慎处理。我们会继续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政府目前并无任何谘询计划。
建立共融文化
132. 目前政府已在教育和培训投入大量资源,但我深信就业才能确保包括残疾人士和少数族裔这些有特别需要的组群融入社会。我呼吁各行各业的雇主给予这些人士更多机会,政府亦会以身作则,联同商界和非政府机构进一步为他们提供就业,发挥他们的潜能,并鼓励共融文化,建立关爱互助的社会。
(待续)
完
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