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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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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发展

19. 要解决房屋、贫穷、老年社会和环境问题,必须有持续的经济增长,所以促进经济发展是政府的首要目标。我在任内会坚守量入为出的原则,坚决维持香港简单税制和低税率的营商环境。

政府的角色

适度有为

20. 经济要发展,政府就要「适度有为」。我认为在市场可以发挥优势的时候,政府不应干预,只要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但当市场失效、未能发挥功能,政府一定要有所作为。过去半年,政府以政策具体说明了对「有所作为」的拿捏。当住宅供不应求,政府提出及落实「港人港地」,减少非港人买入本港住宅,优先满足港人置业需求;推出买家印花税;以及用行政手段停收内地双非孕妇来港产子,都是政府「适度有为」的例子,也初步取得成效和受到社会认同。

经济政策

21. 经济发展有两大趋势。一是全球重心东移;二是随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中国经济会出现新的发展大潮。

22. 国家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过去30年,香港参与内地改革开放,功在国家,利在香港。凭借香港的优势,配合适度有为的政府作用,香港可以发展多元产业,满足港人创业、投资、经营和就业需要。我们要将产业「做多做阔」:要「做多」,必须发挥优势,增加现有产业的业务量;要「做阔」,就要在现有产业内增加门类,并且开拓新的产业。

23. 为此,我们要制定全面的产业政策。我马上会宣布成立「经济发展委员会」,高层次、跨部门、跨界别地研究如何用好香港固有的优厚条件,和国家给香港的机遇;并力研究扩阔经济基础,促进长远发展的整体策略和政策,检视有助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行业。「经济发展委员会」下设「航运业」、「会展及旅游业」、「制造、高新科技及文化创意产业」及「专业服务业」小组,负责向政府提出具体建议。

香港和国内外的经贸关系

香港和内地

24. 政府会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内地方面,特区政府做好G2G(政府对政府)工作,全方位提升香港和内地省市的经贸关系。我们会以点连线: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和经贸枢纽,香港是点;与其他省市的合作,我们要连线,同时会用好《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25. 我在政纲中提出建立CEPA联合工作小组。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已达成共识,完善现行落实CEPA措施的机制,增设联合工作小组。内地一方由商务部牵头,相关中央部委及地方政府参与,港方由工业贸易署带领,按业界意见,针对遇到较多障碍的行业,重点协助业界,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问题。

26. 香港和广东是近邻,互相依靠,优势互补。因此,扩大和深化粤港合作,有深远的策略性意义。政府将会从全面落实CEPA、充分利用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的「先行先试」政策,以及按照《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大力推动粤港在金融、现代服务业、产业合作、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环保,以及建立优质生活圈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并全面推展粤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对接。

27. 中央政府在广东省以「先行先试」的方式扩大香港服务业的准入。实践证明,「先行先试」政策可以更充分发挥香港向内地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的优势。我上个月在北京述职期间,向中央提出了把「先行先试」的范围,由广东省延伸到泛珠江三角洲的其他省区。这个提议得到中央的正面回应和重视,我们将会尽快与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区开展工作。

28. 现时,特区政府的4个内地办事处,设於北京、广东、上海和成都。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我们建议在武汉开设经贸办事处,同时亦正研究在其他多个城市设立联络处的可行性。

29. 我亦要求各驻内地办事处提升职能。首先,每个办事处将设立专责人员,加强联系在内地的港人和团体,尽力提供资讯和协助。二,除驻京办和驻粤办外,在驻成都办增设入境事务组。三,扩大政策调研,加强收集内地港人的数据,了解生活情况和服务需要,并分析全国性政策为港人带来的机遇和影响。四,办好「内交」,加强与内地各界的沟通和宣传。同时,我们会研究整合特区政府和香港法定机构驻内地办事处的工作关系,包括贸易发展局和旅游发展局,以更有效协助在内地的港人港企。

30. 我们会重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成为「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谘询委员会」,扩大职能,以涵盖香港与内地所有地区的经贸事宜。委员会将就加强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的政策和策略,包括如何协助香港企业开拓内地市场,提出建议。

香港和外国

31. 香港是外向型经济体,政府会连系世界各地的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拓展市场。我们会加强与新兴市场的经贸往来,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创造有利的贸易环境。我们亦会积极寻求与贸易伙伴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我们正争取加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让香港的货物、服务和投资,能以更有利的条件进入东盟市场。

32. 我们亦会寻求与外国缔结《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加强保障港商在外地的投资,以及吸引外商到香港投资。我们已分别与俄罗斯及智利同意进行有关谈判,并希望早日完成。

产业发展

33. 我想重点讨论几个重要产业的发展。

金融服务业

34. 国家「十二五」规划特别提到,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是配合国家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理想「试验场」。短短几年,香港已发展成为中国内地以外最大、流动性最高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我们会巩固及拓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特别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离岸人民币债券和证券产品的发行。

35. 此外,亚洲是环球财富增长最快速的地区。我们会巩固香港在亚太区资产管理中心的领先地位,并发展为更全面的基金及资产管理中心。

36. 在巩固传统优势,例如新股集资的同时,我们会拓展新增长点,包括发展商品期货市场。国家对商品需求庞大,随内地商品期货交易逐步与国际接轨,香港可以在国家商品期货国际化的过程之中发挥重要作用。

37.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会马上成立在政纲中主张的「金融发展局」,为持份者提供高层和有效的平台,集中研究如何配合国家金融市场逐步走向国际,进一步发展香港金融业,包括在促进金融业多元化、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国家和地区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向政府提交意见和建议。

工商及专业服务

38. CEPA给予香港工商和专业服务业优惠待遇进入内地蒥场。为实现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到国家「十二五」规划期末,达致服务贸易基本自由化的目标,特区政府正与中央部委研究,争取早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便利工商及专业人士在内地扩大市场。

39. 香港拥有「一国两制」、完善的法治和CEPA的优势,有利於仲裁和调解服务。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已先后在香港设立区域办事处。我们会积极进一步吸引合适的国际法律、仲裁和调解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法律服务枢纽的地位,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从而推动经济。除刚成立「调解督导委员会」外,律政司将透过不同途径,致力在国内外推广香港仲裁和调解服务。

国际航运中心

40.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我强调:航运中心的概念包括空运和海运。我们会继续优化香港的海、陆、空交通设施和衔接,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区内人流、物流枢纽的地位。

41. 我们会在现有的码头业务基础上,发展国际航运服务业。香港的经营环境高度国际化,有先进的金融和法治体制,更有优秀的专业人才,近年和航运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门类包括船舶管理、船务代理、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注册、法律服务等。我们会参考今年稍后完成的顾问研究的建议,强化香港航运服务业的群组作用,向高增值的航运服务业进发。这是我上述「做多做阔」中「做阔」的一个例子。

优势产业

42. 上届政府提出六项优势产业,得到社会认同。经过4年的推动,过程中有若干问题需要检讨,例如医疗人手不足,教育应否作为产业看待,社会上存在分歧,在满足本地需求和发展这两项产业之间也有矛盾。「经济发展委员会」将检讨产业发展策略和政策,订出建议。

创新科技产业

43. 我们高度重视创新科技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香港的法治传统、具国际水平的大学,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是科技创新发展的诱因。政府会根据香港的条件,聚焦有优势的产业环节,提供软、硬件支援,促进「官产学研」合作,加大与内地合作,并在有需要时增加资源投入,缔造有利环境,透过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发展产业。

44. 国家「十二五」规划已把科技创新提升到重要的战略位置,亦对香港发展新兴产业表示明确支持。我们必须把握机会,建立更多推动两地科研合作的平台,便利内地及外地科技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同时吸引更多科技公司来港发展。

45. 大学是创新科技的重要源头,我们将配合大学推广科研成果,并审视专利制度的定位,在短期内提出发展路向。我们计划由政府、业界及各方面专家组成工作小组,研究推广香港作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整体策略。

检测和认证产业

46. 检测和认证产业具有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多年来,香港已建立一定的基础,包括完善的认可制度,专业水平和优良信誉。加上CEPA容许香港的测试实验所与内地指定认证机构合作,为香港本地加工产品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检测服务,因此,香港有条件成为区内主要的检测和认证中心。

47. 中药、建筑材料、食品、珠宝、环保,以及资讯及通讯科技这6个行业,对检测和认证服务有潜在需求,政府会重点发展。

中小企发展

48. 中小企是香港经济的支柱。在「中小型企业委员会」的支持下,我们推出不少支援计划,层面多样化,例如借贷担保、开拓出口市场、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升级转型、建立品牌、支援创业、技术研发及专利申请等。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去年成立了「中小企一站通」,向中小企推广及说明各项支援计划。我们会继续加强与中小企的沟通,并适时提供更多支援。中小企在内地经营的潜力大,但经常出现困难,政府特别重视中小企在内地的经营问题,会继续协助中小企在内地拓展市场,包括有效运用「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专项基金」,并支持香港的商会在内地省蒥设立展销场地,建立香港品牌。

(待续)



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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