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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答问会答问全文(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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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议员:刚才你谈到一系列行政措施来确保香港人优先享用香港的各项服务,其实只是一些「治标」非「治本」的方法。在「双非」孕妇蜂涌来港产子的问题上,我留意到无论你还是政务司司长都谈过,将来「双非」孕妇所生的子女,将来很可能成为补充香港人口新血这个讲法。但是现实来看现在的情况,过去十年,超过十万个内地孕妇来香港产子,而我们这些香港的母亲就要努力地争取三个位:第一个位就是当我们怀孕的时候,就要争床位;跟着生了小孩之后就要为小孩争「打针位」;打完针,健康成长后就要争学位。现在「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影响已经很明显,是市民非常关注及市民期望特区政府可以处理。上个星期一班本地孕妇也抗议,正好讲明政府提出的「新血论」引来市民的反感。为什么市民会反感呢?大家认为如果靠「双非」子女来补充香港的人力资源,是令到香港失去了人口政策方面的主导权。特首,我留意你刚才发言的时候,没有提及「补充论」,是不是意味到你其实已经明白到市民对「补充论」的看法,是否特首你都会同意刚才你提到的都是「治标」非「治本」的方式,而需要与中央政府再去想一想,有没有一些政策配套去彻底处理这个市民关注的问题呢?

行政长官:刚才我答吴议员,也是同一件事。我们所说,现时的策略是有效的,并非单纯「治标」,根本是「治本」,因为你不让她进来已经是「治本」。如果进来了就限制数额。所以,一早做的方法已经「治本」。当然我向中央也有提过,亦将会继续跟进。我说了会和中央讨论的是围绕着两个问题:非法的中介人,不道德的中介人,误导一些内地孕妇来香港产子的情况,我们希望杜绝。另外,「双非」孕妇,父亲和母亲都不是香港人的情况。我们要中央特别针对这个问题去处理,这些我们会继续去做。

  刚才所说的,关于香港孕妇方面,我们一定要保障所有的香港孕妇有产子的足够配套,不单是我刚才所说单纯是有床位。另外,母婴健康院我们会增派资源,保障这方面的服务。小学、幼稚园,我们也会做到。所以我们是全面性的。有关长远经济上的问题,我已经说政务司司长会继续跟进,无须为这件事困扰。最重要的是,特区政府是有决心、有策略,也有系统去处理这问题。

李慧琼议员:特首,我留意到你刚才提出的一系列措施,现在面对的另一个大问题就是有很多孕妇「闯关」到急症室产子,很多措施都可能要在关口去做。现在四个入境处工会都表示工作量「爆棚」,要增加人手,你增加了这些行政措施之后会否责成入境处处长和工会商量在短期内增加人手,起码短时间内加强在边境的堵截,令到非法「闯关」的孕妇不能够得逞。

行政长官:我刚才在开场白已经说了,我们会在边境增派人手,不单是我们入境处执法的人员,我们还有卫生署的人员,去帮我们做这件事。特别如果有孕妇过境,职员遇到困难的时候,都可以检查得到,可以尽快(执行)当场遣返的工作。所以这方面一定会有帮助。我刚才说增加资源,不单是指执法人员,医疗人员也会在边境工作。

梁国雄议员:我刚才听到特首说什么「山雨欲来风满楼」,下一句对一对就是「特首就走求鬼祈」,很工整的。特首即将走,当然是「求祈」,你现时说什么都......你的政府是什么呢?我在外国听过从摇篮到坟墓都照顾的,你的政府就从摇篮到坟墓都弄坏它。其他人问了「双非」问题,我不追了。我想请教你,特首,你看到这里──狼猪大战,你就是特首,你当初骗我们时说会「玩铺劲」,我想问你,现时我们有2万4千亿盈余,今年根据司长说则有600亿,即又多了意外之财,我想请教你,你会否下令司长将600亿派这些意外之财给香港市民?另外,多取500亿或以上做全民退休保障,你会否做?这个「有数得计」的,你会否做?一句到尾,我向司长说了,你不做我就「諂」你。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如果你问了问题,请坐下,待行政长官回答。

行政长官:如果有盈余,财政司司长一定会有计划加以善用,他一定会下月初在预算案内,向各位传媒交代;对于储备问题,我们当然一定会善用;对于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我们在会场内辩论了多次,我们觉得现时社会的确未有共识。这不是「一次过」将盈余拿出来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单政府要负责任,市民、工人都要付出。这情况社会未有任何共识,政府不可硬闯。

梁国雄议员:政府「神经错乱」的,「求鬼祈」,你在解释将来我们人口结构是不能像其他国家般,有足够年轻人养老年人时,你说得眉飞色舞,你说引些新的人口来,包括「双非」人口。现时我跟你说,靠那些人口未必可行,你又不规划,现时弄一个制度,你看,二○一二到二○三六,很快到,上次我飞过来给你,给人截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请你精简你的问题。

梁国雄议员:他要答,为何错乱得那么厉害?你又说人口结构不用新的人口进来,甚至放外地人口进入,令到人口更新去养老人家,现时我跟你说......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请提出你的补充质询。

梁国雄议员:我问他如何解决这问题,对吗?他说「我们会想」,现时人家跟你说,我很具体说,具体问,他都不是具体答。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

梁国雄议员:你多了600亿,派给香港人,跟着多拿500亿做全民退休保障,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请你简单提出你的补充质询。

梁国雄议员:他在「兜圈」,他说我们会努力,即等如我问他曾荫权吃过饭没有?他说:「我吃了粪便。」不行的。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请你坐下。

梁国雄议员:他答不答?你常说我不讲道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请你坐下。

梁国雄议员:都是吃,我吃了粪便。

行政长官:现时香港有几方面做的,我们有综援制度帮基层市民,我们亦有强积金制度保障劳工界,我很相信现时这方法未必一定完美,一定有改善空间,但作为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多年前我们亦辩论过,当时不觉得可行;现时再拿出来,亦很多不同意见。我再说多遍,这个不是几百亿政府拿出来可以解决的问题,一点也解决不到的,一定要香港人对这方面有共识,政府要多些承担,愿意做的,市民方面也一定要多些承担,这件事情现时得不到共识的。如果得不到共识的话,无可能做一个可持续性的全民退休保障计划。

梁国雄议员:他是没有回答,你如果没承担500亿,不够便给800亿,他还在说政府要多些承担,我现时向你取500亿......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你提问时间已过,请你立即坐下。梁国雄议员,你立即离开会议厅,梁国雄议员,立即离开会议厅。

梁国雄议员:500亿不够便给800亿......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梁议员,你立即停止发言,离开会议厅。

梁国雄议员:......有24,000亿,500亿嫌少便800亿、1 000亿......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我现在请行政长官继续回答议员的质询。

谭伟豪议员:在此首先多谢主席联同行政长官,刚才来到我们的议员办公室,看看我们工作的地方。如果行政长官刚才有留意到,我们房间的窗还是打开,因为要吸新鲜空气,同时5个议员助理中,有2个是戴口罩的。希望下次特首再上来的时候,我们能够有个更好的工作环境。

  特首,我好想问一个题目,就是关于香港电视业的发展问题,或者这个电视业,我想大家都知道,电视业不是规限于一个行业,一个好的电视业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资讯平台,令到更多的声音可以在电视,大气电波里面广播出来,也是一个地区的软实力标准。

  昔日我们的电视业好的时候,那个品牌在全亚洲或者在世界华人地方都有很好的地位。但是近期,由于电视业的种种问题,令到香港的电视业发展受到障碍。看见特首的《施政报告》里面,应该是前年,特首说会再多发一些免费电视牌照,鼓励这个行业竞争,创造更多机会。我们等了很久、很久,特首一直未有公布,何时才会落实牌照。究竟有何原因?何时会发?我很想知道。又想问问特首,有些什么政策会帮助香港的电视业,连同新媒体产业,能够可以持续发展?

行政长官:我们一贯的政策一早已经说了。一九九八年开始就说,很希望电视市场会有更多竞争,而且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我们的的确确是收到了一些申请,但亦有人呈请,在法庭内有很多的程序,最近才完结。现时这几个申请会交由行政会议处理。我很相信这件事很快会有交代。因为需要经过行政会议审议,我在这里不方便再说详细情况。

谭伟豪议员:问题其中一部分就是,请特首说说有何政策,特别现时国内,或者海外都是三网融合,即不是只有大气电波去广播。即是,虽然是香港的电视台牌照,但是所做的内容,可以去到海外或者国内。我想问特首,有没有一些配套政策,令香港做出来的内容、节目可以入到国内,或出到其他国家。

行政长官:第二个国家,通过互联网去,每个国家有自己的限制,有自己的法律管制。我们香港完全没有,我们是没有限制任何人把香港作为一个地方放出互联网,用正途去做广播。现时已经有很多用互联网来做,也不限于以免费牌照来广播,香港也能收到的。而且我很相信,将来我们发牌的申请人,亦有多方面的发展。不单在这个免费电视方面,在互联网方面、其他媒体方面,也一样有其他方法一起做,才能使到这件事更加有活力。

  我自己很相信,现时媒体不断转变,譬如政府架构里面也是把几个媒体融合管理,都是循这个方向走。我很相信香港在这方面会做些工夫,在全世界市场里面会是先驱者。在业界里面,如有意见认为现在我们还未考虑到的,认为可以帮助香港在电讯,或者电视、广播可以做多一些,我乐意配合。在管制方面,在基建方面,我们应该已经做了我们本身的工夫,而在牌照方面也用了很宽松的方法处理。

涂谨申议员:我想问特首有关于执法和法律上的解释。其实行政长官参选人在参选的时候,提出他认为正确和应该改革的地方而提出建议,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最近一位行政长官的参选人,他与新界乡绅一些会面的时候,将新界一些违规建筑形容为所谓僭建物,并指有些新界的违规建筑,是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希望各方是以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态度来处理新界的僭建问题。处理的时候要顾及原居民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基本法》的保障。但公众是有权知道现时的政府对现时的法律的解释和执法的政策。我想问特首,第一,《基本法》所保障的原居民合法权益是否包括僭建物?第二,法律上和执法上,有没有区分市区的僭建物和新界的所谓僭建物?有没有所谓僭建物的灰色地带存在呢?而新界的违规僭建物有没有独特的历史背景,而需要特别以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态度来处理?而这样提出有关的主张而令现时的政府,有没有造成执法的困难呢?

行政长官:我不会对任何参选人的言论作出任何的批评,僭建物就是违法物,当然是违法的,当然不会受到《基本法》保障。本地法律亦不会保障僭建物。对于保障楼宇和公众安全,在僭建物引发出这类情况,我们会继续依法办事,不论是市区或新界区,都用同样处理方法。当然两者在楼宇管理方面有不同背景,这是事实。所以我们执行管制,亦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都是以优先次序,依法办事,这是一贯原则。

涂谨申议员:主席,特首答了《基本法》里面没有保障僭建物这个所谓原居民权益。但刚才特首没有答的,就是究竟现在有人提出这样的主张,有没有令到现时政府对于执法上造成困难?尤其是因为有一个新的政策在某一个日子之前,几个月之后就会有一个自动去列出有部分的僭建物,如果是安全的话,作为暂缓执行的一个政策,有没有造成这方面的执法困难呢?

行政长官:我说过,我不会批评参选人的意见,但特区政府所宣布的策略、执行的方法、时间表,是不受候选人或参选人的意见影响。所以我们是依法办事,一定是跟着我们既定的政策、程序和时间表办事,完全不受这些影响。

(待续)



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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