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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处长出席「禁毒教育」校长研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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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警务处处长邓竟成今日(七月四日)出席「禁毒教育」校长研讨会以「携手禁毒」为题的致辞全文:

  黄仁龙司长、各位校长、教育界人士、各位嘉宾,大家好。

  很高兴出席今日的禁毒讲座,相信大家都留意到全球各先进城市,包括香港,都正面对青少年吸毒的问题。作为全港最大的执法部门,香港警察一直以积极及认真的态度去打击所有与毒品有关的活动。藉此机会我希望向大家介绍警务处於禁毒工作所扮演的角色,从而加强彼此的合作与沟通。

  除了执法,警队亦积极参与教育及预防方面的工作,并且透过「跨部门」、「多专业」的合作模式,与保安局禁毒处、教育局、劳工及福利局、食物及徖生局保持紧密联系,务求以全方位的方式携手处理青少年吸毒这个社会大徏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然而,单凭警察的力量并不足够,我们极之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特别是在座的每一位校长及教育界人士。为此我今日特别以「携手禁毒」作为主题,希望在座各位多了解警务处在禁毒方面的工作,大家同心携手,为我们未来社会栋梁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单从警方数字来看,近年涉及青少年的毒品案件有显著上升的趋势。就以过去两年为例,二○○六年共有1 048名21岁以下青少年因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捕,二○○七年则有1 809人,上升761名,升幅高达百份之72.6。而最令我们关注的是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捕的青少年有「年轻化」的迹象。二○○七年10至15岁因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拘捕的青少年较二○○六年多117人,上升百份之12.5。至於今年头四个月亦比去年同期多百份之50,比起二○○七年最后四个月亦有百份之4.5的升幅。虽然升幅有放缓迹象,但情况不容过早乐观,各界仍须努力合作去解决毒品问题。

  在座各位校长当然关注在校内发生毒品问题的情况。在二○○七年,警方录得18宗在校内发生的毒品罪行,共拘捕37名学生,当中半数属於较严重的毒品案件。今年头四个月,我们亦录得八宗案件涉及11名学生,其中六宗属於较严重的毒品案件。

  除了上述令我们忧心的罪案数字之外,一些令人痛心的严重个案仍然历历在目。在此我向各位举出两个个案,第一宗案件是发生於去年六月,四名13、14岁的初中女生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其后发现这四名女童趁小息时间,於校内透过一名高年级男生购入一些「K仔」毒品,并随即在校内吸食,因而导致身体不适。第二宗则发生於前年暑假期间的一个清晨,一名13岁女童在旺角一所的士高因吸食「K仔」毒品而暴毙。这两宗案件都涉及年青的学生,这情况是我们绝对不愿意见到的。我相信在座各位当时都会慨叹,并且希望可以尽快找出办法去解决青少年人吸毒的问题。

  以上两个严重个案,分别发生在校内和校外,这情况再一次显示青少年吸毒问题趋向复杂化,而任何人,包括政府、学校和家长,都不可以独善其身,大家一定要「携手禁毒」,我们才会有希望解决这个对社会发展会造成深远影响的问题。

  对於学生的校外活动,包括交朋结友,娱乐消遣,我明白校方是很难作出全面的监管。但我们期望透过家长、学校、各政府及社会服务机构的通力合作,能够预防和及早识别一些需要我们协助的青少年,使我们可以在问题发生的初期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法。

  根据一些对青少年吸毒的研究显示,12至15岁的青少年越早接触毒品,他们成年后染上毒瘾而变成惯性吸毒者的机会越大。英国最近亦发表一份报告,指一名青少年若果在20岁已经染上毒瘾,纳税人平均要为他支付相等於港币1,200万元作为终身治疗的费用。大家都知道,预防当然胜於治疗,但是另一方面,及早介入、锁定一些正被毒品侵害的青少年,并提供适当的治疗及康复辅导,对年轻吸毒者本身及整个社会发展和资源运用都会有正面的帮助。

  警方一向高度重视一切贩卖毒品的活动,而我已将「打击毒品的活动」列为二○○八年警务处的首要行动项目之一。在对付毒品问题上,警方采取「堵截毒品流入」、「打击贩卖毒品活动」、以及「预防教育及宣传」三个主要策略。

  首先在「预防教育及宣传」方面,策略的成功与否取决於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故此警方采用多界别参与的形式,在各警区举办超过50个各类型的青少年活动,目的是增加青少年对毒品的认识,以及防止青少年罪行。而警方亦会配合保安局禁毒处的禁毒教育及宣传工作,定期在中小学举办讲座,向青少年灌输禁毒讯息。

  为防止中、小学生干犯罪行,我们设立共58个「学校联络主任」的职位,为警方、校方及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提供一个平台。联络主任会个别或采用小组形式会见由校方认定的问题学生,从而提早介入协助,使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及纪律。本年度,警队计划多增27个学校联络主任,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警方与学校的联络和合作,针对打击儿童及青少年吸食或贩卖毒品。

  在等级性惩教方面,警方会因应青少年毒品个案的严重性而采用警司警诫计划。而自二○○七年十月起,在施行警司警诫之前,警方会为干犯毒品罪行而被拘捕的青少年进行尿液测试,以确定他们有没有染上毒瘾,如有的话会立即为他们安排转介及治疗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警司警诫计划的成效,今年警方的青少年保护组将增加六个新职位,包括一名警长及五名警员,令所有曾接受警司警诫的青少年罪犯均会被转介至青少年保护组接受督导。完成一年或六次督导探访后,警方会就个别青少年的操行及改善情况作出评估及检讨,以决定未来的督导安排。

  除了保护青少年组监管机制外,我们在有需要时会将个案转介予社会福利署或教育局跟进。个别儿童及青少年,若他们被认为是有需要接受三个或以上机构的服务或已曾经接受多於一次警诫,在家长的同意下,警方会转介他们的个案给社会福利署考虑举行「家庭会议」,让不同范畴的专业人士共同考虑涉案青少年的需要,并制定一套跟进方案,确保及时转介至合适的服务机构。

  在执法方面,警方在各个层面「堵截毒品流入」本港。我们一直与内地及其他邻近主要毒品来源地的执法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务求在毒品流入香港前作出堵截。以二○○六年为例,透过香港警方的情报及联合行动,内地及邻近国家成功在各地堵截了1.5吨各类型毒品;而在二○○七年截获的毒品数字更进一步增加至2.5吨。

  近年毒贩因逃避警方拘捕而改以「蚂蚁搬家」方式将小量的毒品偷运到香港境内,针对这个问题,警方与海关人员於去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间进行了反中港跨境贩毒行动。我们联手破获共51宗贩毒案件,并拘捕60人,检获总值一千万元毒品。

  青少年往往是在街上留连的时候或在娱乐场所内,接触到一些坏份子及透过他们取得毒品,故此在「打击贩卖毒品活动」方面,我们持续打击街头及於各大娱乐场所内进行的贩毒活动。如发现该等场所的管理模式助长贩毒活动,我们收集证据后会向有关当局申请撤销该等场所的牌照。在过去几年,便先后有超过十所大型的士高因被没收牌照而倒闭。另外,警方会针对利用青少年贩毒或贩卖毒品予青少年的毒贩,根据<危险药物条例>向法庭要求加重刑罚。

  另一方面,上诉庭最近在两宗贩运危险药物的上诉案件中,就涉及氯胺酮及摇头丸的案件颁令新的量刑指引,将判刑大幅提高以反映问题的严重性。就以涉及25克氯胺酮或摇头丸为例,由以往可能会被监禁二至四年增加至四至六年。此外,法庭亦作出指引,凡在娱乐场所内贩卖氯胺酮或摇头丸给青少年的毒贩,须判处监禁。我相信新的量刑指引会大大加强阻吓力。

  收集情报对防止及侦破罪案十分重要。警队非常重收集有效的情报,并以情报为主导的策略方针去打击贩卖毒品活动。针对青少年热爱上网的潮流,警方已组织一队「网上毒物情报组」,成员包括一名警长和三名警员,该队会负责进行有关毒品及其他罪行的网上巡逻,搜集有关透过互联网贩卖毒品的情报,特别是搜集有关利用网络作为贩卖毒品平台的证据,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

  在推行以上三个反毒品的主要策略时,警方是扮演主动的角色,积极联系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服务机构去做好预防教育及宣传工作,并且与海外、内地及本地执法部门联手去堵截及打击毒品罪行。然而,策略成功与否最终有赖社会各界,尤其在座各位校长及教育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同样地,警方会尽量配合学校和其他政府部门推行相关的禁毒工作。

  总括而言,我想强调在座各位校长於抗毒工作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并希望各位带领你们的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向毒品宣战,为香港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发展共同努力。

  多谢各位!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08年7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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