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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第四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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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五月八日接纳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就第四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提出的建议和当局的修订。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五月十四日)在政府总部向传媒介绍有关详情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行政会议已经同意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就第四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提出的建议和政府当局就有关建议的修订。

  现行局长的合约薪酬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二年所订定的,十年来是从没有作出过任何调整。

  独立委员会最近向政府提交建议报告,当中提出局长的现金薪酬可按照过去十年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累积增幅,即是调升百分之十五点三。

  在提出有关建议前,独立委员会考虑了一篮子因素,包括:第一,过去十年香港的经济表现。在过去十年,香港经济表现的实质增长,即本地生产总值的实质增长是超过百分之五十。第二,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即百分之十五点三);以及第三,私人企业内与政治委任官员职责相若的人员的市场薪酬安排等。

  我们理解独立委员会的建议是旨在补偿局长现金薪酬在过去十年因为通胀的原因而被侵蚀的购买力。不过,当局认为亦可以参照其他指标。其中一个较审慎的做法是参考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在过去大约十年的薪酬调整情况。这是基於公众或会认为政治委任官员和公务员在工作性质上都是公仆。

  二○○二年十月以来,公务员的薪酬分别经历过数次减薪和加薪,而累积的增幅为百分之八点一。此外,我们留意到独立委员会委托的顾问所进行的市场调查中,以同期来说,高级行政人员的直接薪酬总额的中位数的增幅为百分之八。

  考虑到上述两项参考指标,我们建议局长的现金薪酬在立法会财委会於十年前,即二○○二年所批准的水平上增加百分之八点一。这个建议增幅:第一,可在某程度上补偿局长级的同事现金薪酬在过去十年被侵蚀的购买力;第二,大致上和独立委员会委托的顾问所进行的调查中,高级行政人员的直接薪酬总额的中位数,即median的增幅相若──即百分之八;第三,与高级公务员的薪酬在过去大约十年的累积增幅相若;以及第四,相等於每年平均百分之零点七八的增幅,是一个较为温和的增幅。

  目前局长和三位司长,即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政务司司长,每个职级之间的现金薪酬差距定在百分之三点五。独立委员会建议维持这个差距不变。

  独立委员会亦接获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邀请,就建议於第四届特区政府开设的政务司副司长和财政司副司长职位的薪酬条款提出意见。独立委员会注意到两个副司长的职位会定於司长与局长之间,而两个职位将定於同一职级。

  考虑到以上各点以及假设第四届特区政府将开设政务司副司长和财政司副司长的职位,独立委员会建议他们的现金薪酬定於律政司司长和局长现金薪酬的中间──即高於局长薪酬百分之一点七五。

  现时副局长的现金薪酬是定在局长现金薪酬的百分之六十五至百分之七十五。过去数年担任副局长的同事,在现实的情况下,有三位副局长的薪酬为百分之七十,有四位薪酬为百分之七十五。独立委员会建议副局长的薪酬范围划一改为一个薪级点,与局长相若,即一个薪级点,是订在局长薪酬的百分之七十。

  现时政治助理的现金薪酬定在局长的现金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至五十五。独立委员会注意到政治助理受其职责范围所限,大多只是处理政府内部工作或幕后的游说工作,引致市民大众对其工作的认识比较有限。独立委员会认为把他们的薪酬调低至局长薪酬的大约百分之三十是较合理的做法──即比现行的最低薪级点,百分之三十五至五十五为低。

  独立委员会建议政治助理的薪酬应为每月十万元或每年一百二十万元。另一方面,独立委员会亦注意到候任行政长官建议第四届特区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加强在地区和市民接触的工作,而第四届特区政府可能在每个政策局聘请多於一位的政治助理,除了为主要官员提供支援外,亦藉此培养政治人才等。

  因此,可以预期第四届特区政府的政治助理将会:第一,处理更多在地区层面与市民接触和游说的工作;第二,协助在社区就各项关注议题收集市民的意见;以及第三,在各谘询工作中负责更多解释政府政策的工作。

  由於适合担任政治助理的人选可能来自不同背景,独立委员会认为难以为所有政治助理建议单一的薪酬水平。

  顾及上述的考虑,独立委员会建议每一位司长、副司长以及局长(律政司司长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除外)用以聘请政治助理的现金薪酬总额上限定於每年一百二十万元(或每月上限为十万元)。这可赋予主要官员一定弹性聘请具有不同经验和背景的人才。

  最后,独立委员会认为必须定出一个较客观和具透明度的机制,以确保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每年跟随经济变化作出调整。

  就此,独立委员会建议政治委任官员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这个机制也是现时行政会议成员和立法会议员采用的调整机制。

  就我上述所提及的所有改变,纯粹以现行架构而言,每年可节省约五百万元。我们计划在下星期举行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进行介绍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计划在六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相关的拨款。虽然是会有所节省,但因为这是对薪酬架构及其他的条款有些调整,我们是需要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寻求对二○○二年所作的决定作调整,我们因此需要在六月再到财委会。

(待续)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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