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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及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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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既然政府和立法会都说自己有法律理据,为什么政府不直接做司法覆核,由法院解释清楚哪一方是正确?

律政司司长:在程序上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已将我们详细的理据在立法会主席作决定之前(向他)陈明、指出。正如今早主席所说,大家可能在法律上会有不同的诠释,大家都明白,就法律观点而言,不同的律师都可能有不同的诠释,我们已尽最大的努力向他解释;现时立法会主席有一个裁决,当中有一些论点、看法,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强调,政府要审慎和小心处理,先是研究相关的裁决及我们自己的论点,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考虑。

记者:若立法会真的通过废法令,政府会尊重决定或是会绕过立法会继续扩展堆填区?

律政司司长:正如我刚才所说,在现阶段,我们先要看看法律基础,其他进一步的事情,我们会容后处理。

(请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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