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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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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四月七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上的致辞全文:

尊敬的习副主席、尊敬的刘国委、尊敬的廖副主席、尊敬的黄省长、中央各部委的领导,以及各位北京、广东和香港的朋友们:

  大约一年前,我和汪书记、黄省长同意共同制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今天,这份协议正式签订。我想藉这个机会,代表香港特区,对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广东省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的配合,以及各位领导百忙中抽空出席今天的签署仪式,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初,国家发改委发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珠三角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并把粤港澳合作明确定为国家政策。为抓紧契机,粤港两地随即宣布共同制订「框架协议」,把《规划纲要》的宏观政策转化为有利两地发展的具体措施。

  我们今天签订的「框架协议」,是一九九八年粤港成立联席会议以来首份有关两地合作的纲领文件。根据这份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正式批准实施的协议,两地将结合彼此优势,发展为金融合作区域,以及先进建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基地。同时,会成为往来便利、环境优质的世界级城市群,为粤港合作定出明确的发展定位。

  「框架协议」是在落实《规划纲要》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基础上制订的,发挥了承先启后的重要作用,是两地合作新的平台,有利双方日后争取更多先行先试的措施。如果说《规划纲要》和《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为我们开辟了参与祖国发展的大门小门,那么「框架协议」正是开启这些发展门户的钥匙。

  各位,「框架协议」为粤港合作掀开历史新一页,我希望与广东一起努力落实当中各项政策措施,并争取把相关的政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为国家与粤港两地长远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



2010年4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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