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行政长官答问会答问全文(三)(只有中文)
********************
黄碧云议员:主席,我想问特首。首先我都一定要说说,我觉得你眼光真的非常独到。我想你上任以来创造了两个「最」。第一,你眼光恐怕最独到,选了个上台时间最短便已经被揭发家中有多处非法僭建,不单她非法僭建,她丈夫的屋也是非法僭建,中间还打通一道门,又是僭建,这么快便要向公众道歉。你另一个「最」就是「一地两检」方案,它被大律师公会形容为回归后落实《基本法》的最大倒退。先说你的眼光,然后再说「一地两检」问题。我们这里有个牌,我们最担心甚么?就是特首你对下袒护败坏,对上你就体现奴才心态。你袒护下属,作为一个好的上司袒护下属,有时少不免你要帮助他们,但你袒护下属得来令人非常震惊。大家很清楚铅水事件中的官员,没一个官员问责下台。有市民叫官员饮铅水时,你就说叫他们饮铅水是一种屈辱。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我想提醒你这是答问大会,你只可问一个问题,不是一个辩论。
 
黄碧云议员:主席,我会。我会一定问一个问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请你尽快提出你的问题。
 
黄碧云议员:主席,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看到这个特首的领导,你的眼光出现问题。不单眼光出现问题,你的心态出现问题。你要领导整个特区,你也要领导整个政府,现在说的那些违法僭建,是最高级官员,但你可以「只眼开只眼闭」,你叫我们包容她,你叫我们包容她,那你下面的十六万公务员怎样?如果一个人因为无知而犯错,我们说他小孩子不懂事,无知而犯错,但郑若骅不是无知之辈,她是资深大律师,她有土木工程师的专业资格,她还担任处理建筑物僭建上诉审裁团的主席,做了六年这么久,还有你还赞她是国际级仲裁员。看来不单你的眼光有问题,司长的判断力也很有问题,还有如果你这样开了先例,下面以后所有官员不论甚么级数犯错,你是否都会包容他?这样做法,我不知我们的政府还有没有诚信?还有没有公信力?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请你马上提出你的问题,若你不提出问题,我便会停止你。
 
黄碧云议员:主席,我知你心急,现在我问了。本席宣誓就任时,说了我要拥护《基本法》。根据《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问题来了,如果特首你要我们现在跟着行了两步,现在要走「第三步」。「第三步」如果你要我们立法会要跟从人大常委会最近在十二月底的指令,要订立一些违宪的「一地两检」法例,那你实在亦是强人所难,这是mission impossible,你叫我怎样通过一些违反《基本法》法例?即使我们在这里做得到,因为这么多保皇党在这里,上面一「吹鸡」,人大说没有违反《基本法》,你们便会信没有违反《基本法》,而人大说了没有违反《基本法》,你便好像现在奴才心态,叫我们不要说这么多法律精英的辩解。就算我们过到立法会,司法机关都有可能追究我们,因为我们立法会是不可以在「第三步」时通过违宪的「一地两检」方案。特首,我想问你,是否真的为了高铁的快捷便利,你就认为可以牺牲一切?是否人大常委会说了不违反《基本法》,即使被大律师公会批评,人大常委会没有提出一些很清楚、合理的法律理据,是否我们北京说了算?是否人大说了我们就要盲从?是否不要再问究竟?这样跟奴才有甚么分别?你有否想清楚?你有否跟北京说清楚?你会否跟人大说?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你已经问了你的问题,请你坐下。特首。
 
黄碧云议员:……现在问特首,你会不会……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请你坐下。特首。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在未……
 
黄碧云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如果你继续在座位里不听我的命令,我便视你为行为极不检点。特首。
 
行政长官:在回答「一地两检」这个议题前,我要回应黄碧云议员,我不是包容僭建,我不是包容郑若骅律政司司长是不需要更正。我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件事,就要求她向公众说明以释公众疑虑,她亦承诺如一旦证明是僭建物,亦会尽快更正,所以并不存在说我「只眼开只眼闭」、包容或甚么。我希望大家都客观、包容地看整件事,不要作出咄咄迫人的态度而已。说回「一地两检」,这件事我经常听到部分法律界人士或本会议员说「没有法律基础,你们又不解释」,于是我昨晚拿回我自从七月二十七日,我本人的transcript,即我在公众场合说过「一地两检」,四十三页,密密麻麻,是四十三页。要的法律理据、前因后果、正本清源,都在这四十多页,出自我口,现在变成文字的记录里。所以我都希望大家一样用客观、务实态度来看「一地两检」。首先要看这事的本质,这件事的本质是香港特区政府希望香港能够更好融入国家的发展大局,特别是这个高铁网络,所以决定要建这二十六公里长的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中央自己的规划「四纵四横」、「八纵八横」的高铁网络是不需要这二十六公里路段的,或者我有时听到你们说,这条是「盲肠」来的,因为下来后便不能再去其他站。但对香港来说这二十六公里非常重要,让我们能够融入这个这么大发展的高铁网络,亦可以让香港发挥一个海、陆、空枢纽,不是纯粹来到香港便完,还可以利用香港一个这么好的航空枢纽再去其他地方。所以本质就是我们在体现高度自治的情况下,希望能够有这个基建。但这个基建要能够充分发挥它的经济、社会、运输效益,就一定要有「一地两检」。我希望到今日大家最少在这一方面不要有争议,我已经先后三次示范在天津到北京、上海到杭州,以至深圳到桂林,告诉大家这种快捷、便利、准时的交通工具是有多大裨益,无论对于旅游业或其他纯粹人民的往来。接着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找法律基础,要为它寻找一个很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香港是一个法治地方,一些人都能够很随意便挑战政府的行为,所以我们一早知道需要一个很坚实法律基础。这点我亦曾经公开说过,在「一地两检」这件事上,大部分不赞成的人士所说的话我都不认同,唯独有一点我是跟大家同声同气的,就是不应该纯粹为了一条铁路的效益,而牺牲「一国两制」违反《基本法》。这是我与我的团队,包括现已离任的袁国强司长,由始至终很坚持的,不能够为了方便,一定要为它找到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所以他找了这个「三步走」的方案。这个「三步走」方案我在这里不需要重复,最重要现在行了「第二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换句说话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给了它一个法律的效力,然后仍要回来本会在「第三步」中作本地立法。如果本地立法不成功,整件事又会原地踏步,又是不会发生的。所以不论在「第一步」、「第三步」其实都是中央重视、高度重视香港在《基本法》之下的高度自治,亦是《基本法》第二条。但中央亦明白,所以引述了《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一百一十九条,香港是想发展的,不论在商业或其他产业,我们想发展的,所以我们想做这件事。中央又知道在《基本法》第七条中,虽然地属于中央,但我们有全面管理权,所以我们可以租、可以批予一些机构做一些工作,所以成立一个「内地口岸区」来做「一地两检」,是中央按着香港的要求而做这个法律基础的。但至于黄碧云议员刚才引述的有部分法律人士说,这个人大决定没有法律基础,这个人大决定是「阉割」香港的法院、是建筑在空气之上、是人大说了算,甚至说得不好听,是人大「凶一凶」你便这么怕。我觉得这些说话全部都是非理性,亦与事实不符,我想来想去都只是想到一个原因,就是有部分人士,尽管经过了回归二十周年,对于这个宪制秩序并不掌握,或甚至并不接受。所以他们只是以自己的方法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宪法及《基本法》下的新秩序。所以我现在很正面积极地想,我看了陈弘毅的文章,如果你认为没有法律基础,大家要看看陈弘毅教授所写的三千七百字的法律基础,但是陈教授在文末他是这么说的,我是同意的──这次人大决定涉及的问题很多,他衷心希望,这亦是我衷心希望,香港法律界人士以及内地有关法律界专家和学者,能够通过理性沟通和对话,互相了解对方的法律观点,我深深相信如果有了这样的了解,香港法律界有关人士便不会再认为中央方面是任意、恶意,甚至是心存阴谋地作出这次「一地两检」的决定,而内地专家学者亦更能体会香港法律界人士对于这次人大决定的不满和忧虑。我作为行政长官,我有这个责任促成香港特区和内地良性互动关系的发展,我在未来的日子里会继续努力。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郑松泰议员。黄碧云议员,请你简短,因为你已经用了十二分四十多秒。
 
黄碧云议员:特首说她不会包容僭建,我希望政府稍后我们会见到,是会控告郑若骅司长违法僭建。刚才我问你,我见到特首……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你现在不是发表议论,你只是一个简短的。特首。
 
黄碧云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你已经问了一个简短追问,请你坐下。特首。
 
黄碧云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请你坐下。特首,请你答黄碧云议员的问题。
 
黄碧云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碧云议员,你已经问了一个问题,请你坐下,请你马上坐下。特首。
 
行政长官:主席,对不起,我不是很听到。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她问你会否去检控。
 
行政长官:检控?我不是检控的机关。在《基本法》下检控权是独立,由律政司司长行使的。不过在这件事上,律政司司长已经做了一件工作,就是为避免产生任何可能有利益冲突的情况,或给人有利益冲突或偏颇的观感,律政司司长已经分别授权了民事法律专员及刑事检控专员处理这件事,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不过,因为我是前发展局局长,黄碧云议员对于《建筑物条例》的理解并不清晰,因为她刚才的说法是有僭建物要被检控,我想会吓坏很多香港人。在《建筑物条例》下,有僭建物,无论你是知或不知,总之你今日的物业里有违例的建筑物,屋宇署就会发一个清拆令,卢议员应该都比较熟悉,发一个清拆令,限期之内清拆,清拆了后就没事的,不会检控。检控的发生就是屋宇署有充足证据和理据,是刻意主动自己去做,这样便有检控成分。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田北辰议员,你有甚么规程问题?
 
田北辰议员:我想请问下这个答问大会不是辩论,一个人占了十五分钟对其他人都不公平,是吗?希望主席你想想这个答问大会,每人是只问一个问题的。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
 
郑松泰议员:香港市民都看得很清楚,刚才林郑月娥就着郑若骅僭建事件的回应,所讲的所谓的包容,其实两个字可以概括,是包庇。她一直的主题是说,叫香港人容许特区政府包庇她的官员知法犯法,以身犯法。就着刚才特首的回应,我归纳其实三个很简单为甚么我们香港市民会直接要求郑若骅下台的原因。主席我会问我的问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请你提出你的问题,这个不是辩论。
 
郑松泰议员:第一,郑若骅她自己贵为资深大律师,亦是土木工程师,她说她看不清楚自己住所有僭建,证明她能力不足。第二,她现在作为律政司司长,她以身犯法,本身就已经有损律政司威望。第三,在这个特区政府处理这事件时,大话盖大话,严重损害特区政府仅余的威信,亦损害香港市民对她的信任。就着这三件事已经是非常合理要求她下台。我不能够接受来立法会解释便算。这个是你说的包容,但事实上是包庇。所以主席,我的提问很简单直接。林郑如何解释当年她处理唐英年、梁振英特首选举期间,关于僭建,她说不是补钱可以解决。数十人去唐英年的住所,又钻地又取证。今日你就叫香港市民包容她。你是否应该要求我们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引咎辞职?多谢主席。
 
行政长官:第一,我不同意郑议员所说的,我亦没有作任何包庇,我亦要求了司长开诚布公,司长亦承诺尽快改正。至于如何处理香港的僭建物,是有法例、有政策、有执法部门。我当年出任发展局局长,处理一些高官名人僭建物的态度跟昨日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是一模一样,就是告诉大家听,都是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涉嫌僭建或有僭建物人士的身分、地位而有不同。唯一有不同是当年我推出如果涉事人是一个高官、议员、名人就要加快做,否则日日传媒查询,所以为释公众疑虑,只是在时间上先做以厘清情况。所以刚才郑议员所讲的提到的另外两个个案是完全一视同仁。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
 
郑松泰议员:林郑月娥的说法是转移视线。问题不是说将那个责任交给一些行政机关,跟那个行政程序处理就解决了那个问题。刚才她都很清楚地说,她的任命、她的履历、找人都是她一手挑选的。关键就是说,究竟是不是你眼光问题,还是我们现在香港政府在品格审查制度上是出现了一个完全真空的漏洞?现在给予人的印象是高官要犯法、要有案件在身才能出任高官。我想问一个好简单的追问,你要承认是你的相人或你的眼光有问题,还是本身你这特首委任司长期间,在品格审查上跟公务员的标准完全不一样?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特首。
 
行政长官:我可以回应就是每一位主要官员经我提名、得到中央任命都是通过了深入的品格审查,但是我当然不可以公布详细内容。不过,郑议员刚才一站起来便说甚么行政机关、行政的做法,屋宇署不是一个行政机关,是一个法定的执法机关,一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一个行政机关,它所作的决定是有法律基础,亦不是说了便算,希望大家以后在这些问题上要厘清事实。
 
 (待续)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