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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两检」及粤港合作联席会议记者会答问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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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想问就是今次签署了这个合作方案,其实签完后是否已经排除所有问题,可以顺利去到「第二(步)」和「第三步」?另外,就是想问现时大部分可以公布的已经公布,既然可以公布的已公布了或大部分内容都已公布了,为什么不全盘拿出来给香港人看?即是同时有什么是香港人不知道的?即是暂时是不可以知道的?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或者我尝试回答,其实行政长官已说得很清楚。任何的合作协议、任何的谈判,以及我所理解律政署就着一些法律的合作文件都是采取类同的处理。这个态度第一如行政长官所说,是对双方的互相尊重。因为当一件事还未落实、未完全大家确认,单方面出来说,我相信大家都理解,这不是一个适当的做法。第二,因为这个《合作安排》亦需要上报国务院以至人大常委,它予以通过并决定批准确认,所以有一个程序我们需要经过。这对任何一方都是相对君子或淑女的做法。我觉得这是放诸四海皆准。如果有两个单位正在商谈或讨论中,都不会单方面出来说。这是我们采取觉得适当的做法。
 
行政长官:至于你的问题,接着下去是否已经会排除所有困难,会很顺利呢?这并非完全可以掌控在我们手中,因为第一,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一个立法机关一定会很详细去看这套《合作安排》,从而作出决定。不过,我们也有相当多的信心,因为过去一段时间都有不断审视、磋商的工作。反之,回来的「第三步」就是困难所在,因为本地立法工作要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好像通过其他法例一样来通过这条有关实施「一地两检」的本地法例。大家看到过去一段时间,所有有争议性的事项去到立法会都不是那么顺利,并不太容易通过。不过,我希望立法会,特别是非建制的议员能够明白,既然已经启动「三步走」的「第一步」,而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通车是有一个期限的,我们已经完成工程的百分之九十七,现时很有信心在二○一八年第三季能够开通,市民亦有这个期望可以早些开通高铁,所以我希望当我们本地法例上立法会时,亦相对比较顺利可以通过。
 
记者:刚才林太都说到那个决定是由人大赋予,但是我想问如果人大过了之后,本地立法的修改空间还存在吗?即是如果他日立法会提出的建议违反了协议或提出一些协议里没有的,那又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去到人大那边再讨论一次?
 
行政长官:这套「三步走」的安排去到「第二步」,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决定,批准了这个《合作安排》之后,仍然是需要香港特区进行本地立法加以落实,所以无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如何,如果不能够在本地立法的话亦难以落实。当然你说在本地立法过程里真的有些每个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在本地立法过程里看到是可以改善本地立法那个法例,而与我们签订的《合作安排》吻合,那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合作安排》里的文本与大家在立法过程里看得到,例如改善措施,是有分别的,那当然要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再讨论。这个只是我从立法过程跟大家解释。不过以今日我们经过这么多年的讨论、过去数个月的酝酿,我看到这个《合作安排》的框架其实可以满足到我们有效落实在西九龙总站「一地两检」的工作。
 
记者:想问关于粤港合作会议的问题。刚才聂局长就说在加强人流、物流、资金流、资讯流时要有一些创新和突破,你的意思是不是即是说因为内地法制不同,我的理解可不可以说内地有些比较封闭的法制,可以说会影响这几个「流」的加强方面?以及你说有些具体工作,什么叫具体工作?以及,刚才林太你说已经向马省长提请,说可能会有一些立法会议员上大湾区做一个考察团。那你会否现在游说一些非建制派议员参加,不会杯葛这个考察团?
 
行政长官:我或者先回答第二部分问题。提出到大湾区考察不是说作为行政长官的我提出我想组团,所以现在问了省长,省长同意,于是我要去问立法会议员,并不是这样。而是早前我了解,立法会至少有三个相关事务委员会对大湾区有兴趣,而这三个事务委员会至少有两个是非建制议员做主席,他们自己内部问了这三个委员会的议员有没有兴趣到大湾区考察,得回来的答案好像颇正面积极,所以我收到这个信息指立法会想组团到大湾区考察,今日我只是转达立法会想组团考察让广东省省长知道。省长正面积极的回应,我会转达给立法会。我实在不打算由我带团,我自己会去考察,但我觉得立法会议员可能倾向喜欢自己去考察,正如早前他们到过广东省考察东江水水质的管制工作,都是类近性质。不过既然今日开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大湾区亦是我们的焦点,我亦有责任将立法会议员的建议转达给省长知道。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你第一个问题,因为现时在大湾区内,广东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在一国之内有两种制度,另外有三个关税区,现时的做法是因应制度本身衍生相关政策安排。但如果我们要进一步发展,例如要建设一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人员的流动、资金流动、信息流通是很重要的。现时而言,在资金的流通上,根据现时的制度,香港的研究资金可能可以到内地,但内地的研究资金在现时制度下未必能来到香港。这些问题需要在政策和制度上寻求调整和突破。有些问题省政府可以处理,但有些可能要在国家层面、中央层面才可以处理到。另一方面,在物流方面,货物的流通牵涉到不同关税区,现时政策下,每个关税区有它本身的货物通关安排,有什么空间可让物流方面更畅通呢?我们需从这个角度思考,在现时「一国两制」下,大家有(不同)关税区的情况下,可以有一些新安排,让这些流通更畅顺。
 
(待续)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1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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