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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财政预算案演辞(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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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人才高地

全力抢人才

吸引优才专才

151. 政府全力抢人才,短期内会在「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下,主动邀请顶尖及领军人才来港发展。我们亦会优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一般就业政策」,容许具专业技术资格及经验的年轻非学位专才来港,投身人力短缺的技术工种。

「香港.全球人才高峰会」

152. 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人才办)为来港人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支援,并对外推广香港优势及招揽人才。人才办计划于明年初举办第二届「香港.全球人才高峰会」,巩固香港为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的地位。

「一带一路奖学金」

153. 政府会继续通过「一带一路奖学金」等措施,吸引尤其东盟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学生来港升学。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154.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累计接获超过八百八十宗申请,预计带来超过二百六十亿元的投资。我们即将推出一系列优化措施,为计划提供更大弹性。

全力培育人才

155. 为激发中小学生对创科的兴趣,我已邀请港投公司、科技园公司及数码港统筹旗下合共超过一百家科企,未来一年通过到校的产品展示或实地参观等,与学生互动交流,分享科技的前沿探索和创业经验。这些科企涵盖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科技等不同领域。

156. 我们亦正推动在港科企,为校园编程及人工智能学习等科技教育提供资源、技术指导及实践场景,结合理论学习及实践应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对创科应用的兴趣和能力。

加强与大湾区城市联动

医疗合作

157. 港深共同建设的「大湾区临牀试验协作平台」是大湾区合作的标竿项目之一。我们争取在年底前成立「真实世界研究及应用中心」,结合「港澳药械通」数据,加快新药在香港、内地和国外审批上市,促进在香港进行先进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临牀试验及应用。

158.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通过多项人才交流计划,引入包括内地尤其大湾区的医护人员与本地医护作专业和临牀工作交流,促进相互专业提升,长远建立区域医护人才库。

数据互通

159.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便利措施有助获授权的个人信息安全合规跨境流动,自推出以来,电讯业界反应正面。措施已开放予其他业界参与。

金融合作

160. 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去年签订了《关于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在深圳与香港间先行先试,业界反应积极。我们会逐步增加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融资。

青年交流

161. 劳工处今年起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参加资格放宽至二十九岁或以下持副学位或以上学历的青年,而向企业发放的津贴上限,将上调至每人每月一万二千元,为期最长十八个月。

运输物流合作

162. 机管局与珠海交通控股集团于去年底签署入股珠海机场股权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客货运互联互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此外,香港与东莞合作的「海空联运模式」已有二十一家航空公司和一百二十五家物流公司参与。位于东莞物流园第一期首阶段的永久设施,预计年内完成,而第二期前期研究亦即将开始。

建造业合作

163. 去年成立的香港建筑科技研究院正调适不同地域在测试及认证要求上的标准,以促进优质并具成本效益的建筑物料在本地应用。此外,研究院将与广东省相关机构于短期内开展湾区标准的策略性研究。

164. 我们正与广东省合作,积极推动大湾区「组装合成」建筑的优势互补和产业发展,聚焦「组装合成」建筑的研发、品质认证和国际市场推广。

165. 我们与广东省已成功建立香港首批工程专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并会将其逐步扩展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建造相关专业。我们亦会与广东省及澳门特区合作,为建造业技术工人及技术人员拟定湾区技术标准,以及推展「一试多证」。我们即将公布首个试行工种的湾区标准。

法律合作

166. 律政司正全力推动建立大湾区律师特定平台组织,更好支持律师发展业务及建立品牌。律政司亦会积极推动设立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加强法律信息的互通。

前海发展

167.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大湾区内重大合作平台之一。自《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出台以来,港深合作在多个政策范畴都取得实际进展。例如,港交所控股的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全年成交金额已超过一千亿元人民币,并营运国家唯一的大豆离岸现货交易平台。

168. 在前海实践「港资港法」成果的基础上,律政司与内地相关部委合作,扩展「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至其他大湾区试点城市,为香港投资者营造更便利的营商环境。

169. 数码港积极与前海管理局对接初创企业落户两地园区,至今十多家数码港企业正探讨落户前海,而两家从事人工智能及数码娱乐的前海企业亦已落户数码港。

170. 香港会继续支持前海先行先试,推动更多政策创新和突破,让成功经验辐射至整个大湾区以至全国。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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