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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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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及其附属法例,以提高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罪行的罚则,加强其阻吓力,让雇员得到更佳的职安健保障。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尽管香港的整体职安健情况在过去多年持续有所改善,但改善的趋势近年有所放缓,过去10年致命工业意外的数目一直维持在每年约20宗,并没有下降的趋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职安健罪行判刑普遍偏低,未能产生足够阻吓力。政府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承诺检讨职安健法例的最高罚则。经过多次广泛谘询及详细考虑收到的意见及观点,我们平衡了雇主及雇员双方的利益,制定最终的修订建议。政府已完成草拟相关条例草案,并将于五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条例草案建议修订相关法例中雇主、东主及处所占用人的一般责任条文(雇主一般责任条文),使有关罪行可循可公诉罪行程序进行审讯,让涉及极严重职安健违法行为的罪行可交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并将这类极严重罪行的最高罚款额及最高监禁年期分别订为1,000万元及两年,以及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考虑被定罪单位的营业额。

  此外,条例草案亦建议就上述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作出以下修订:

(i)以简易程序提出检控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和雇员一般责任条文的最高罚款额,分别增加到300万元及150,000元;

(ii)调整其他简易程序罪行的最高罚款额,就与雇主相关的罪行,按严重性将最高罚款额订为25,000元、100,000元及400,000元,与雇员相关的罪行则订为10,000元、50,000元及150,000元;及

(iii)将循简易程序审讯的罪行的检控时限由六个月延长至一年,让劳工处有更充足时间就严重个案作深入调查,以提供充分证据,协助法庭考虑是否需要对被定罪人士判处即时监禁的刑罚。

  发言人续说:「条例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后,将会于刊宪当天实施。」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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