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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二读《2021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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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1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二读《2021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将《雇佣条例》(第57章)下法定假日的日数逐步增加,由目前12天递增至17天,使其与星期日以外的公众假期日数看齐。

  有关将法定假日与公众假期日数看齐的建议由行政长官于二○二○年初提出。条例草案建议,透过一次性的立法程序修订《雇佣条例》,每两年增加一天法定假日,使其日数逐步递增至17天,与公众假期日数看齐。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为现时并不属于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并按以下次序增加:佛诞、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复活节星期一、耶稣受难节和耶稣受难节翌日。《雇佣条例》下其他规管法定假日的条文将维持不变。

  政府制订上述建议时,已充分考虑劳资双方的利益及受疫情严重打击的经济情况。法定假日是《雇佣条例》下的一项法定雇佣福利,适用于所有雇主和合资格雇员,包括约37万名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及其雇主。为确保划一假期的工作顺利完成,其步伐至为重要。我们建议将法定假日的日数逐步增加,可给予雇主充足的时间准备及适应,以免对他们,特别是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以及该等只获发放法定假日的雇员比例较高的行业,造成过度的人力及营运成本压力。除商界外,聘请外佣的家庭亦需时在外佣放假期间作出所需的安排以适应改变。

  我们建议首天新增的法定假日为二○二二年五月份的佛诞。佛诞作为单一假期,而且并不在旅游旺季或学校长假期的日子,该日作为首天新增的法定假日,对商界、雇主及聘请外佣的家庭会较易处理。

  我们建议以一次性形式修订《雇佣条例》,而非作出多次修订,让划一法定假日与公众假期日数的工作有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我们曾就建议方案征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的意见。劳顾会虽然未能就落实建议的步伐达成共识,但就逐步增加法定假日日数直至与公众假期日数看齐,以及将有关的赋权法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并无异议。我们亦于今年一月谘询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不同议员对落实建议的步伐虽持不同意见,但没有反对政府将草案提交立法会。

  我们明白劳资双方对落实建议的步伐持不同意见。虽然有建议指应就步伐的议题继续在劳顾会讨论,直至雇主和雇员代表达成共识,但在可见的将来双方可达成共识的机会不高。假如延后工作,直至劳顾会取得共识的话,就会意味现时只享有法定假日的雇员,特别是基层,要等待更长时间才可享有更好的雇员福利。根据粗略估算,在全港所有雇员——不包括政府雇员及留宿家庭佣工——中,约120万或近四成的雇员将会受惠于建议。政府有责任在考虑雇主及雇员双方不同观点后,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取得平衡。

  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让全港过百万的合资格雇员早日受惠。多谢代主席。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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