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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抗疫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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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二月一日)下午就防疫抗疫措施举行记者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卫生署署长陈汉仪医生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刘利群亦有出席。以下是徐英伟的开场发言:
 
各位市民、各位传媒朋友:
 
  自从政府当局实施强制检测公告以来,民政事务总署及地区民政处一直全力支援,落实检测公告的执行。民政事务总署及各区民政事务处自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后,已经全力落实执行超过40张强制检测公告,涵盖超过250幢楼宇。
 
  政府明白亦希望这短暂的不便,能够彻底截断区内的传播链,释除居民的忧虑和恐惧,希望可以令居民对所居住的社区重拾信心,能够恢复社会和商业活动的生气,让市民真的能回复正常生活。
 
  在食卫局发出强制检测公告后,民政会因应处所的性质,联同房屋署、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公司等等,到大厦进行家访,亦积极主动通知市民有关强制检测公告的内容和期限,呼吁市民尽快完成强制检测。而地区民政事务处会与食卫局指定的检测承办商联络,每一次有公告推出时,我们在涵盖的处所附近设置临时检测站或地区检测中心,尽量方便市民可以在比较近的路程内进行检测。
 
  同时,地区民政事务处亦会在临时检测站或地区检测中心成立支援站,处理市民查询,亦会为市民登记个人资料及住址,方便日后检测公告能够落实,许多时我们还派发物资。
 
  在强制公告期满后,民政处的工作人员亦会再次进行家访,劝喻仍未进行检测的居民尽快做检测,目的希望在社区内能够尽快可以检尽量检,尽量找出隐闭个案,令该区「清零」。在跟进过程中如发现有市民违反强制检测公告,没有进行检测,我们会将这些居民的资料和未能联络的住户资料交给卫生署跟进。
 
  进行检测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区负责任的行为。自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民政事务处联同医疗辅助队在强制检测公告的楼宇进行执法行动,检查居民是否有强制检测结果的电话讯息或其他证明,查清楚是否已按照强制检测公告进行检测,如果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会发出定额罚款5,000元的票据,及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
 
  我们已进行了五次执法行动,发出约30张5,000元的定额罚款的票据。而在进行检测后,民政事务总署亦会安排为强制检测公告涵盖的「三无」大厦进行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冀减少通过环境播疫的风险。大厦的清洁和卫生同一时间有赖居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呼吁所有居民合作,确保自己居住环境清洁,不要乱抛垃圾,亦要保持大厦周边环境的清洁,同心抗疫。
 
  在强制检测以外,大家留意到我们还有限制与检测宣告,我们过去在佐敦安排了一次,亦执行了三次快速的限制与检测宣告,包括在油麻地碧街指定地区、北角东发大厦指定地区、观塘丽港城指定地区进行了行动。
 
  我们在之后三次行动尽量压缩,范围较细,时间也压缩得较短,目标是争取在12个小时内能够在这些地方为市民检测和得到检测结果,即夜晚做,市民睡醒后有讯息就可以上班,尽量减少对市民的不便和影响。
 
  同一时间,我们的支援没有减少。我们晚上做完后有物资派发予市民,在过程中我们通知和安排居民有序地到流动检测站进行检测。这数天这方面很畅顺,在大约深夜已经做完,做完后会进行执法行动,过去数次找到个案,发出了定额罚款票据。
 
  我要多谢市民,大部分非常守规矩、有做检测,例如今早的行动中,找不到没有做检测的市民。我们多谢区内市民跟从安排,努力为社区「清零」。另外,民政事务总署和地区民政处特别要多谢公务员同事,包括纪律部队、不同部门、业主立案法团、物管公司,大家的支援也很好,全力落实地区强制检查,以求达致小区「清零」的目标,使社区和居民尽快回复正常生活。
 
  我在此再次重申,政府会继续严厉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配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如果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多谢大家。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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