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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谈高铁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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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上星期你在同一个位置曾经回答星期一再与地铁谈谈何时是「等无可等」,到底这个「等无可等」的日子是何时?哪月哪日才是整个工程的「死线」,可不可以向公众说?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好像刚才我发言所讲,在三月内政府就一定要决定是不是有机会取得立法会(财委会)批准的追加拨款。如果我们的判定是无机会的,我们就需要在三月内正式通知港铁公司,当港铁公司一收到政府有关暂停工程的通知,他们亦会随即通知有关的承建商。所以我们今日要求港铁公司就具体暂停工程执行的计划、详细的安排在两星期内交给我一个计划,让我们可以更加好地掌握情况。我们在三月内就要看看立法会(财委会)如果有机会加开会议的话,进度是怎样。当我们对进度有评估,认为可能都是无机会在三月内取得追加拨款,在政府方面就要启动暂停工程的通知。

记者:局长,其实为何等到今天才要求港铁去做一个停工计划让你们参考?为何不一早已经叫港铁做这些的计划让你们参考?会不会担心给人感觉是「死线」不停延后?另外,万一如果三月拿不到拨款的话,其实政府有没有估计最终到何时才取得追加拨款,即停工会停多久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政府方面,我们无办法控制或估计立法会(财委会)何时进行表决,以及进行表决的结果是否等如追加拨款被批准。从政府来说,我们要作所谓最坏的准备,当然我们很希望立法会(财委会)能够同意批准追加拨款。按照最新的情况,我们今天与港铁公司所商讨就是三月内政府是有必要知会港铁公司是否停工。我们先前做许多计划的预计都是说如果需要停工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涉及多少额外费用,大抵上后果是怎样。但去到具体究竟停工日期,都要看最新的现金支出的情况。我们今天会议上要求港铁公司在两星期内提交一个详细计划,这个计划就是告知政府执行暂时停工的决定所涉及的步骤,以及港铁公司方面怎样去和承建商,或承建商怎样和分判商进行有关的联系等等的一些很具体的细节。这些政府都需要知道,因为我们知道一旦政府启动暂停工程的决定,这个事情是不能回头的,我们一定要很清楚接来会发生的事情。

记者:局长,想问问十九日如果表决的结果是不通过的话,政府就会在当天开始与港铁商讨是否需要停工?还是十九日之后再会谈加开会议才决定是否停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三月份我们目前知道有两个(立法会财委会)会议已宣布(举行),就是三月十一日和三月十八日。有两个会期是正在安排,亦正征询议员的意见,包括是三月十二日和三月十九日。我们要看看会议的进展是怎样,因为从政府来说,我们最重要就是在三月份内去确定是不是能够取得追加拨款。如果我们认为在三月份内是无机会取得追加拨款,我们今天与港铁公司都经过很漫长的讨论去评估不同情境,我们认为港铁公司会要求政府知会它究竟是否需要停工。

记者:其实现在还有1 200多条临时动议放在财委会主席案前,而且议员还可以继续加下去,局长你有没有信心财委会可以在三月之内批准这拨款呢?如果批准不到,但万一在七月「封顶」协议失效前批准得到,期间涉及的超支或额外工程费用如何计算,如何支付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刚才发言时也没有说我有信心,所以对三月份内能否真的及时通过追加拨款,政府方面是忧虑的。因为第一,立法会的程序都有很多不可预见的情况会发生。一旦暂时停工,就算不是确定最终要终止合约也好,停工本身都涉及每个月2亿3,300万元的费用,这纯粹是维持工地各方面的事项。另外,停了工一段时间,无论一个月也好,两个月也好,再重新启动工程牵涉的费用也相当可观的,我们目前还要评估这方面可能需要多少费用。这些费用全部都不在原先844亿2,000万元的「封顶」委托费中预计的。所以任何额外费用,如果假设工程项目最后仍然要进展的,即是这些费用是额外的,是要政府承担,不在港铁公司的「封顶」负担内。换句话说,就算过了几个月立法会批出追加拨款都会不足够,政府要再重新到立法会申请多些款项。

记者:局长,会否考虑分阶段或局部停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今日初步商讨看来是很难分阶段(停工)。不过港铁公司在它制订停工详细计划时,会一并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局长,想问很难分阶段的意思是一停便全部停工,还有你们会议上有没有讨论过,或者现时的资料显示,有没有一些承建商或分判商因为已经没有钱而离开?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总承建商或分判商它们有什么反应,我们今日开会时也是关注的。港铁公司亦会透过它们和承建商的联系去了解情况。我们希望承建商暂时保持冷静,我们不希望因为承建商有任何忧虑而令施工进展方面或者会放慢,这对项目本身是没有好处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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