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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谈高铁工程追加拨款申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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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二日)出席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会议后,就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追加拨款申请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审议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高铁)工程项目追加拨款,大家都知道,立法会工务事宜小组委员会经过了今日下午的会议,总共已开了六次会议、13.5小时,但到今时今刻仍尚未表决。

  其实,之前在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亦都用了四个多小时审议这高铁工程事项,但与此同时,这追加拨款的需要的确是迫在眉睫的。正如我多次强调,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未能在二月份内批准这追加拨款申请,到二月底左右,我们便需要很认真地考虑是否需要就这项工程暂时停工。

  一旦启动了暂时停工,后果是严重的,除了金钱上的损失,即每月我们需要花费2亿3,300万(元)的维持费用外,亦都有一些未能预计的申索及其他变数,更加会令到高铁的修订完工日期,即二○一八年第三季守不住,是需要再推迟的;这会造成更加多的损失。

  正如我在工务小组(委员会)的会议上亦都说过,现时高铁各承建商所聘请的人手总共7 700多人,当中劳工是占大多数,是5 800人左右。若然停工,这5 000多名劳工是会即时受到影响。如果是全面终止合约,则7 700多人是会直接受到影响。

  港铁公司和承建商签订的高铁工程合约,是容许工程暂时停工最长180日,即六个月左右。如果这一届的立法会余下的期间(工程)最终不能获得财委会批准额外拨款,高铁工程合约便须要终止,并需要另外再有约34亿元,以支付工程终止的费用。因此,若暂停六个月,到最后终止工程合约是会导致至少48亿元额外开支。而合约停工后,政府只能等待下一届的立法会新会期开始,再重新申请额外拨款,届时无论工期又好,或完工费用均会有变,因为劳工和材料价格都可能有变化。路政署监核顾问的评估是将来若重新启动工程至完工的费用会高达282亿元。这即是说,最后完成高铁项目前后总共需要约932亿元,这是很庞大的数字。

  作为局长,我有责任维护公帑和社会整体的利益。高铁工程项目(追加)拨款这件事若持续议而不决,对社会将造成沉重的代价,而这代价单是在金钱上而言,是会以百亿元计。

  上星期我曾经表示,政府会全面评估当前的处境。经详细考虑,亦看了今日下午会议的进展,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情势下,只好决定把追加拨款申请直接提上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我们这样做,是基於三个主要的考虑。

  第一,时间实在是非常迫切。目前财委会在二月份只安排了二月五日和二月二十六日两次的会议,合共四节,总共八小时。虽然我们正向财委会要求加开会议,但能否成事尚未能确定。面对高铁工程的「死线」,我们是有迫切的需要把项目尽快交予财委会审议,否则是有暂时停工的风险。

  第二,政府在立法会这个年度,即二○一五至一六年度会期开始时,向工务小组委员会表示计划把72项工务工程提交给小组委员会审议,而到今日为止,只是处理了五项,还有很多迫切的工务工程(项目)是需要审议。因此,若高铁项目不直去财委会,恐怕「塞车」的情况会越加严重,这是不利公共服务和政府施政。

  第三,直去财委会并不表示议员对高铁工程项目追加拨款的审议已终止,在财委会内议员是可以继续就这项目各方面的问题提出他们的疑问,政府方面亦会尽量回应、提供所需的资料。我们亦会和财委会主席商讨尽量在二月份「加会」,让议员有足够的审议时间,但最终而言,是须要议而有决。

  昨日港铁公司举行股东大会,虽然已通过去年十一月三十日港铁公司与政府达成的补充协议,同意高铁工程项目委托费用以844亿2 000万元作为「封顶」费用,但「封顶」安排并不包括因暂时停工或终止合约所导致的种种额外费用。若今年九月三十日(前)无法通过追加拨款,这补充协议便宣告无效。

  所以,今次决定把高铁项目追加拨款申请,在工务小组(委员会)尚未完成审议前直接提交予财委会审议,并非政府的一般做法,但事情实在是非常之迫切,我们认为唯有这样做,方能在现实情况限制下,避免出现高铁工程停工和所有一系列的后果。所以,我们只能够这样做。

(待续)



2016年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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