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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就不合法占用添美道、立法会道和夏慤道相关部分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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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六月二十四日)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28章)(该条例),移除不合法占用金钟添美道、立法会道以及夏慤道相关部分行人道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帐幕、帐篷及其他物件。

  地政总署于六月二十二日在上址张贴法定通知,饬令有关人士于六月二十四日前停止占用上述土地和清除所有帐幕、帐篷及其他物件。由于在限期过后仍有占用情况,地政总署今日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

  是次行动地政总署共移除了二十七个帐幕及帐篷,以及一批物品。依据该条例第6条第(3)款,被接管的构筑物、财产和物件会成为政府财物,当局不会归还予任何人,并会以适当的方法处理。

  食物环境卫生署在是次清理行动后,亦已安排清洗该范围的街道及行人路面。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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