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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六月二十四日)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28章)移除不合法占用金钟添美道、立法会道以及夏黷道相关部分行人道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帐幕、帐篷及其他物件。图示地政总署人员在现场作最后呼吁,要求占用人士於一小时内离开和带走其个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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