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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就六月十七至十九日立法会综合大楼的特别安排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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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今日(六月十五日)就六月十七日的立法会会议,于六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采取的特别安排,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各位,正如大家知道,今日上午(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就这个星期的立法会会议,秘书处为议员提供的行政支援和服务,以及行管会如何保证我们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进行了讨论。行管会决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想向大家讲一讲,亦通过大家向公众说明一下我们要采取的措施。首先,以下的措施都是适用于即将到来的星期三、四和五,即六月十七日、十八日和十九日。

(一)在这时段我们会暂停所有的教育导赏团。

(二)所有的公众服务,包括公共申诉办事处的服务、立法会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儿童学习室的参观活动都会暂停。

(三)我们的立法会餐厅亦暂停开放。

(四)在议员入口2,即是我们现在这条电梯通往的地方,那里的大堂和那三部升降机就只供议员、出席会议的官员,以及秘书处的职员使用。这个大堂和三部升降机在这三天里是限于议员、出席会议的官员和秘书处的职员使用。

(五)我们这个大楼五楼的场地,除了议员活动室会继续供议员使用外,其他场地都会在这几天关闭,包括咖啡角和所有的会客室。

(六)我们秘书处亦会安排在大楼内,如果在运作上是没有需要在大楼内办公的所有职员,包括秘书处的所有实习生,会留在家工作,在这三天无须返回大楼办公。

(七)在十七日凌晨十二时开始,大楼就会停止接待议员的访客,亦包括在议员办公室的实习生,如果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已经进入大楼的议员访客,就全部须要在十七日凌晨时份前离开大楼,即是在十七日凌晨十二时后一直至十九日,大楼都不会有任何访客,包括议员接待的访客。

(八)我们亦规定了议员的职员在这几天办公的人数,在大楼办公的人数,我们决定每一位议员最多有五位的职员,在这三天里在大楼里办公,如果有议员需要他们的职员在大楼办公的人数超过这限额,议员须要向行管会提出。今早行管会亦由授权秘书处征询行管会主席,即是我兼任,以及两位当然委员,即内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来考虑议员所提出的要求。如果认为合理,我们会同意增加他的人数。否则,议员应该按照这个上限,不超过每位议员五位助理在这里工作。

(九)我们亦要求政府当局向我们提供这三天里,要到大楼进行各种工作的政府人员的人数和名单,当然包括出席会议的官员,亦包括政府有时会派公务员过来做各种事务,他们要向我们提供人数和名单,即任何时候有几多人在这里,让秘书处和行管会有个很清楚的概念,在任何时候在这大楼里面有多少人,在这大楼内的人员管理,我们可以心中有数。

(十)我们亦决定这三天里,议员的职员只能进入他所属议员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如果他们有文件或其他东西须要送达给议员的话,我们地面有一个服务中心,他们可以将文件交到那里,秘书处会即时有职员将那些文件或物资送给议员。

(十一)另外,鉴于我们周围的汽车通道亦有可能会被阻塞,所以我们亦会劝谕议员尽量避免他们自己的座驾留在我们的停车场。如果他们有职员负责驾驶,即使车辆留在停车场,负责驾驶的职员,都只能返回所属议员的楼层而不能留在停车场里面。停车场亦属于我们需要管理人流的一个地方。由于预计会有大量示威人士在综合大楼外面集会,添美道和立法会道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堵塞,所以秘书处会安排交通(工具)接送议员前往,或者离开综合大楼。秘书处会直接与议员联络,通知议员这个安排。以上各项就是今早行管会作出的决定。

  以上这些安排,绝大部分是行管会委员一致同意,其中有一些包括限制议员职员人数,以及他们的活动范围,是有个别委员有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数委员赞同的情况下,行管会都决定采纳秘书处的建议,采取我刚才指出的各项措施。

  我亦想趁这个机会说明一下,可能传媒朋友或工作人士都知道,因应大楼周围的情况,譬如当公众示威区及外面添美道,如果结集了很多的人群,情绪很高涨,可能会引起冲突。秘书处会评估周围的情况,向议员和所有使用大楼的人士发出警示,包括黄色和红色的警示,秘书处会十分小心观察周围发生的情况,同时亦会考虑警方、执法人员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因为有些情况,可能我们表面上未必看到,但或者警方、有关当局是掌握资料的,若他们提出一个警告──他们掌握的情况是「会有危险的」,我们亦会考虑发出警示。

  对于警务人员何时可以介入,协助我们维持这大楼内的秩序和安全,这亦是议员和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我想强调,行政管理委员会和我们所有的议员,大家也非常重视要维护立法会的独立性和议会的尊严,这点是亳无异议的。但是我亦要指出,维护议会的独立性和尊严,首先我们要保障立法会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保障出席会议的议员、官员和工作人员,能够安全地、有尊严地进出这座大楼。否则的话,便谈不上议会的尊严、议会的独立性。如果我们的会议也不能按照我们的安排顺利进行,议员也不能顺利出入大楼的话,如果说独立性、说尊严的话,也是空话。这亦是行政管理委员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我们是要保证我们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议员在会议上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不受任何外来的威胁。议员及人员进出大楼,他们的安全及尊严是完全得到保障。这是我们行管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

  同时,我亦想跟大家指出,立法会秘书处的编制并无考虑要应付大规模结集的人群,可能发生比较激烈的行为,甚至好像以往曾多次出现冲击立法会的情况,我们秘书处的编制是无考虑应付这些情况。有些人指出外国有议会绝对不准他们的警队进入,但是大家亦要明白在这情况,他们的议会,他们的国会是有自己的武装保安队伍,所以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武装队伍负责议会本身的秩序和安全。我们在香港的立法会是没有这样的安排。

  如果一旦由于周围发生的情况,立法会大楼里面的安全和秩序,是不能够由我们自己秘书处的人员维护的话,我们一定要向警队求助。警方有责任应我们要求来协助我们维持大楼里的安全和秩序,亦都只有警方才有能力做得到。所以任何一个讲法,容许警务人员进入立法会大楼就是破坏了立法会的独立,或者破坏了所谓三权分立的话,这个讲法是不正确的。

  我们让警方进入大楼,是有一套已经大家都好清楚的程序。在今早行管会亦重新确认这程序。当有需要的时候,秘书处秘书长考虑周围的情况,如果认为确实有需要向警务人员,向警队求助的话,首先要征询行管会主席,以及行管会两位当然委员,即是内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的意见,征得他们同意然后才让警队进来,而且有多少人进来,如何进来,进来后如何布防,一定要说得很清楚,所以不存在说忽然之间,未经任何许可,就有很多警察自己走进大楼内,是不可能的。

  我们有一个很清晰的程序,但是亦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许警务人员入来,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我想向大家讲清楚,秘书处考虑要不要求助于警务人员的时候,亦会充分考虑到警方可能会提出的一些意见及一些参考的资料,因为有一些情况,我们是不掌握的。如果当秘书处确实相信是有一个实在的危险,非得要找警察入来大楼布防不可的话,他就会向我和两位当然委员报告,我们研究之后,如果认为有充分理由,我们便会同意。这个是我们的安排。

  我们亦知道各项刚才我所讲的措施是会对大楼的使用者,包括传媒的朋友,做成一些不便。但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接下来这星期大会的几天是一个很特殊的情况。我们要采取这些措施,保障议会能够顺利去完成它的事务,包括一些争议性相当大的事务,议员不受干预。我希望在承受这些不便的时候,大家都会理解。



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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