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今日(六月十五日)就六月十七日的立法会会议,於六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采取的特别安排,於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各位,正如大家知道,今日上午(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就这个星期的立法会会议,秘书处为议员提供的行政支援和服务,以及行管会如何保证我们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进行了讨论。行管会决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想向大家讲一讲,亦通过大家向公众说明一下我们要采取的措施。首先,以下的措施都是适用於即将到来的星期三、四和五,即六月十七日、十八日和十九日。
(一)在这时段我们会暂停所有的教育导赏团。
(二)所有的公众服务,包括公共申诉办事处的服务、立法会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儿童学习室的参观活动都会暂停。
(三)我们的立法会餐厅亦暂停开放。
(四)在议员入口2,即是我们现在这条电梯通往的地方,那里的大堂和那三部升降机就只供议员、出席会议的官员,以及秘书处的职员使用。这个大堂和三部升降机在这三天里是限於议员、出席会议的官员和秘书处的职员使用。
(五)我们这个大楼五楼的场地,除了议员活动室会继续供议员使用外,其他场地都会在这几天关闭,包括咖啡角和所有的会客室。
(六)我们秘书处亦会安排在大楼内,如果在运作上是没有需要在大楼内办公的所有职员,包括秘书处的所有实习生,会留在家工作,在这三天无须返回大楼办公。
(七)在十七日凌晨十二时开始,大楼就会停止接待议员的访客,亦包括在议员办公室的实习生,如果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已经进入大楼的议员访客,就全部须要在十七日凌晨时份前离开大楼,即是在十七日凌晨十二时后一直至十九日,大楼都不会有任何访客,包括议员接待的访客。
(八)我们亦规定了议员的职员在这几天办公的人数,在大楼办公的人数,我们决定每一位议员最多有五位的职员,在这三天里在大楼里办公,如果有议员需要他们的职员在大楼办公的人数超过这限额,议员须要向行管会提出。今早行管会亦由授权秘书处征询行管会主席,即是我兼任,以及两位当然委员,即内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来考虑议员所提出的要求。如果认为合理,我们会同意增加他的人数。否则,议员应该按照这个上限,不超过每位议员五位助理在这里工作。
(九)我们亦要求政府当局向我们提供这三天里,要到大楼进行各种工作的政府人员的人数和名单,当然包括出席会议的官员,亦包括政府有时会派公务员过来做各种事务,他们要向我们提供人数和名单,即任何时候有几多人在这里,让秘书处和行管会有个很清楚的概念,在任何时候在这大楼里面有多少人,在这大楼内的人员管理,我们可以心中有数。
(十)我们亦决定这三天里,议员的职员只能进入他所属议员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如果他们有文件或其他东西须要送达给议员的话,我们地面有一个服务中心,他们可以将文件交到那里,秘书处会即时有职员将那些文件或物资送给议员。
(十一)另外,鉴於我们周围的汽车通道亦有可能会被阻塞,所以我们亦会劝谕议员尽量避免他们自己的座驾留在我们的停车场。如果他们有职员负责驾驶,即使车辆留在停车场,负责驾驶的职员,都只能返回所属议员的楼层而不能留在停车场里面。停车场亦属於我们需要管理人流的一个地方。由於预计会有大量示威人士在综合大楼外面集会,添美道和立法会道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堵塞,所以秘书处会安排交通(工具)接送议员前往,或者离开综合大楼。秘书处会直接与议员联络,通知议员这个安排。以上各项就是今早行管会作出的决定。
以上这些安排,绝大部分是行管会委员一致同意,其中有一些包括限制议员职员人数,以及他们的活动范围,是有个别委员有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数委员赞同的情况下,行管会都决定采纳秘书处的建议,采取我刚才指出的各项措施。
我亦想趁这个机会说明一下,可能传媒朋友或工作人士都知道,因应大楼周围的情况,譬如当公众示威区及外面添美道,如果结集了很多的人群,情绪很高涨,可能会引起冲突。秘书处会评估周围的情况,向议员和所有使用大楼的人士发出警示,包括黄色和红色的警示,秘书处会十分小心观察周围发生的情况,同时亦会考虑警方、执法人员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因为有些情况,可能我们表面上未必看到,但或者警方、有关当局是掌握资料的,若他们提出一个警告──他们掌握的情况是「会有危险的」,我们亦会考虑发出警示。
对於警务人员何时可以介入,协助我们维持这大楼内的秩序和安全,这亦是议员和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我想强调,行政管理委员会和我们所有的议员,大家也非常重视要维护立法会的独立性和议会的尊严,这点是亳无异议的。但是我亦要指出,维护议会的独立性和尊严,首先我们要保障立法会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保障出席会议的议员、官员和工作人员,能够安全地、有尊严地进出这座大楼。否则的话,便谈不上议会的尊严、议会的独立性。如果我们的会议也不能按照我们的安排顺利进行,议员也不能顺利出入大楼的话,如果说独立性、说尊严的话,也是空话。这亦是行政管理委员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我们是要保证我们的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不受干扰。议员在会议上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不受任何外来的威胁。议员及人员进出大楼,他们的安全及尊严是完全得到保障。这是我们行管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
同时,我亦想跟大家指出,立法会秘书处的编制并无考虑要应付大规模结集的人群,可能发生比较激烈的行为,甚至好像以往曾多次出现冲击立法会的情况,我们秘书处的编制是无考虑应付这些情况。有些人指出外国有议会绝对不准他们的警队进入,但是大家亦要明白在这情况,他们的议会,他们的国会是有自己的武装保安队伍,所以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武装队伍负责议会本身的秩序和安全。我们在香港的立法会是没有这样的安排。
如果一旦由於周围发生的情况,立法会大楼里面的安全和秩序,是不能够由我们自己秘书处的人员维护的话,我们一定要向警队求助。警方有责任应我们要求来协助我们维持大楼里的安全和秩序,亦都只有警方才有能力做得到。所以任何一个讲法,容许警务人员进入立法会大楼就是破坏了立法会的独立,或者破坏了所谓三权分立的话,这个讲法是不正确的。
我们让警方进入大楼,是有一套已经大家都好清楚的程序。在今早行管会亦重新确认这程序。当有需要的时候,秘书处秘书长考虑周围的情况,如果认为确实有需要向警务人员,向警队求助的话,首先要征询行管会主席,以及行管会两位当然委员,即是内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的意见,征得他们同意然后才让警队进来,而且有多少人进来,如何进来,进来后如何布防,一定要说得很清楚,所以不存在说忽然之间,未经任何许可,就有很多警察自己走进大楼内,是不可能的。
我们有一个很清晰的程序,但是亦不能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许警务人员入来,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我想向大家讲清楚,秘书处考虑要不要求助於警务人员的时候,亦会充分考虑到警方可能会提出的一些意见及一些参考的资料,因为有一些情况,我们是不掌握的。如果当秘书处确实相信是有一个实在的危险,非得要找警察入来大楼布防不可的话,他就会向我和两位当然委员报告,我们研究之后,如果认为有充分理由,我们便会同意。这个是我们的安排。
我们亦知道各项刚才我所讲的措施是会对大楼的使用者,包括传媒的朋友,做成一些不便。但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接下来这星期大会的几天是一个很特殊的情况。我们要采取这些措施,保障议会能够顺利去完成它的事务,包括一些争议性相当大的事务,议员不受干预。我希望在承受这些不便的时候,大家都会理解。
完
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