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
*********************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七月十六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刚才你在节目内也提到,不可以量化收集到的意见,其实为何?七十九万人参加民间投票也很清楚表达了意见,是否政治一定是妥协,不可以人多便成?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很「均真」的。在谘询甫开始,我记得我在第一个公开场合已说过,我们是不会进行一些量化意见的工作。在我过去差不多十一年、三次参与政改的经验,政治是妥协的艺术,若纯粹靠数字,未必一定协助到我们落实普选。所以我们在报告书的处理是将收到的所有意见都公开给大家参阅,事实上我留意到有不少传媒昨晚也报道了意见书的内容。第二,我也在过往说过,我们重的是理据的强弱多於数字的多寡,所以有时有些意见就算不是很多人提出来,但却可以帮助到我们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这方面也需要注重。在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中,最重要的步骤在《基本法》已表明,第一步是(得到)立法会三分二(议员)通过。我过往和立法会不同党派议员沟通时,知道他们看很多民意的表达,也有很多我们称之为民主派的朋友都很重六月底和七月一日民意诉求的表达。因此在行政长官的报告也有适当地描述出来,作为我们正式上呈给中央的意见内容的其中一部分。所以希望大家都谅解我们力求不作一些量化,唯一的目的和原因是希望我们可以做到普选,也方便我们有更多空间在下一阶段作具体方案时,可以寻求到一个妥协的方案。

记者:就算不是很仔细地量化,其实会否也可以有一些定义,即是有多少万份意见才叫「主流意见」,多少才叫作是「普遍意见」,来加强说服力,而不是令市民觉得,结论可能只是政府自己的主观意见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的报告书和谘询文件也有提到,最重要和最后的量化--若有量化的话--会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的方案是否得到市民支持,我相信我们的方案出来时,不排除是会有某种形式的民意调查来给大家参考,我相信民间学术机构或许也会这样做。

  在过往来说,我记得在二○○五年那次也有作出一个民意调查,那民意调查在报告内也有提及,当年也有六成多的民意支持那时的「区议会方案」。但第二个数字也很重要,就是立法会有没有三分二的票数,在二○○五年我们就是没有三分之二。所以不论第一组数字有多少也好,第二组若不达标时也没有用。我带出这两点是想跟大家说,我们在第一阶段所收集到的意见是全数公开的。当然,我们在归纳时,需要作出一些描述性的字眼,但描述性的字眼并不是一个定论式的字眼,并非有较多意见认为这样就一定采纳,较少意见认为那样就一定不采纳,最后是要看具体方案出来后,民意是否支持,立法会有否三分二(议员支持),中央最后是否批准,那才是最重要。

记者:你刚才在节目提过,今年第四季可能会就立法会(产生办法)再做谘询工作,可否具体说这和之前第一阶段做了的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的成效会有什么分别?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第一阶段我们收集到(的意见),的而且确绝大部分都是关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大家看看我们二百多场座谈会和十多万份的意见书,可以约略看出多少。但立法会二○一六年的产生办法有几个层面的处理,在《基本法》的层面,当然行政长官建议附件二不作修改,主要是议席不增加或不减少,「一半一半比例」不需要作出改变。但在这个情况之下,我们在五个月(谘询期内)所收到的意见亦有述及起码有三、四个地方,第一就是现在五个立法会地方直选选区是否可以扩大,特别是新界东、西是否可以分拆。第二就是某一些功能组别的选民基础是否可以进一步扩阔。在五个月的谘询期内我和某一些专业界别商讨的时候,他们都愿意寻求方法扩大选民基础,这个我们会跟进。第三方面就是关於功能组别的组合。我们收过一些意见,举例现在某些功能组别是否可以合并,或者某些功能组别是否可以取消,取消的时候代之以什么。譬如有意见提过,「超级议席」现在有五席,这个是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但也听过有意见指,那区议会(第一)功能界别那一个议席是否可以在未来都成为「超级议席」?毕竟这席都是反映区议会功能界别而已。若是这样改变,就变成是由几百位民选区议员互选改为由三百二十万选民来投票。类似这些建议,我们在过往是收到的,在下一阶段我亦会再提出来,起码有这三个方向。这三个方向之后,我们在本地的规例和选民登记、选举指引方面都有很多其他工作要做。包括一些我们恒常会做的:选票资助的金额是否需要调整、选举经费的上限是否需要作出一些调整等等,这些恒常工作我们会开始展开。

(待续)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