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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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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七月十日)晚上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你们下星期二把政改谘询的总结报告和特首交上北京的报告一起公布,当中会否明确地否定「公民提名」或加上五月后发生的,例如有几十万人投票这些意见到你们的报告中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经过五个月的政改谘询后,政改谘询专责小组近日基本上已经完成报告,将很快呈交给行政长官。我相信行政长官根据二○○四年四月六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中所订立的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会因应我们首轮谘询所提交给他的谘询报告,作一个报告上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常会是否确定二○一七年和二○一六年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套产生办法,在《基本法》的附件层面是应予修改。若按照我们的工作计划,我预期行政长官这个报告在下星期可以正式呈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经过)我们内部的讨论后,今天政务司司长正式向立法会大会主席和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提出,在这两份报告公布给大众知悉的同一天,希望可以第一时间来到立法会,用一个适当及适合的场合向立法会议员简介两份报告的内容。因为大家都知道,根据《基本法》,政改的任何修定是需要得到立法会最少三分二议员通过,所以立法会作为这个宪制程序的一个很重要的机关,我们希望可以第一时间,亦像上两次政改一样,来到立法会向议员简介。今早政务司司长和大会主席及内务委员会主席经商讨后,我们正式提出希望立法会可以在下星期二的下午有一个特别的内务委员会会议。我的理解是立法会大会主席和内务委员会主席亦原则上答允。现在我们的工作目标是朝这个目标去做。

  至於两份报告的内容,正如刚才我所说,我们会很快(把专责小组的报告)呈交给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接到我们的报告后,会上呈一份报告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内容我今天不方便透露,特别是专责小组的报告内容。但我可以说的是,正如我们在谘询期开始的时候曾表示,这份谘询报告会把所有在谘询期内收到的书面意见书──大概有接近十三万(份),有十二万四千多(份),准确数字我们会在报告中交代──除了当时人要求外,全数放在报告的附录中。而我们亦会就谘询文件所问及的几个范畴的问题所收集的意见,作一个整体的归纳。我相信内容的格式及其结构,大家若参考我们对上一、两次的政改谘询,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即是说我们会把每一条问题所收到的意见、所收到的一些具体建议,有赞成的、有不赞成的,我们都会尽量归纳出来,方便市民知道每一个建议的考虑是怎样、正反的意见是怎样。

  特区政府在这报告中,是不会提出一个具体方案。因为我们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确立了可以修改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等刚才我所述及的程序的决定公布后,在年底前进行第二次谘询。届时,我们所推出的谘询文件中,才会有特区政府所提出的具体方案。所以在我们现阶段的谘询报告,只是详细和精要地归纳社会上给我们的十多万份书面意见和我们出席了二百多场的座谈会的意见中有一个归纳。

记者:若市民没有交意见书给政府,而透过其他形式发表意见,例如上街游行甚至电子投票,这些是否都不会被列入报告内?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的谘询报告的处理,到时(报告)出来后大家都会留意到,就好像上一轮政改谘询那样, 除了我们出席座谈会(收到的意见)和书面意见外,亦会有一个专门的章节,每一条问题,若我们在五个月的谘询期内留意到社会上通过传媒或相关的民调机构所作出的民调,不论是直接收到,或者透过大众传媒知道而又相关的,我们都希望尽量罗列出来给市民参考。

记者:电子投票和七一上街游行,和那晚遮打道(集会)市民的诉求,你们会不会列入章节或加入报告?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改谘询专责小组的报告会涉及去年十二月(四日)到今年五月三日、五个月内通过各种渠道──我刚才所述的几个渠道──所收集到的意见。在五月三日谘询期之后市民所表达的意见就不会在专责小组谘询报告内陈述。但我相信行政长官上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是有空间和机会可以就五月三日之后、比较近期、社会上一些主要的民意表达有一个适当的表述,我相信会有这个空间。当然,行政长官的报告是行政长官的报告,专责小组不可以代表行政长官告诉你一定有或一定没有(表述相关意见),但我相信有这个机会、有这个空间。

(待续)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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