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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食肆被罚暂停营业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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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角咀一间食肆经营者因容许员工在后巷洗涤食具,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太爷鸡」,位於中汇街7号及9号中和楼地下,由今日(二月七日)至二月二十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於去年五月至七月期间,因上述违例事项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四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四十五分,食肆因此须停牌七天及十四天,并连续执行。」

  食肆经营者其后向牌照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获准以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代替。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的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名单。



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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