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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处长在《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记者会的开场发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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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海事处处长廖汉波今日(四月三十日)出席《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记者会的开场发言全文:

  各位,在我汇报海事处在事故后即时及其后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前,我想首先表明海事处是十分重视调查委员会报告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会认真和全面跟进。

  我对这次撞船事件深表难过,并再次向死者家属和伤者致以慰问。

  海事处的职责是维持船只和乘客安全,作为部门首长,我有责任,亦会全力督导部门上下,共同执行改善措施,确保本地载客船只安全,回应公众的关注。

  正如局长刚才所讲,局方会带领海事处进行全面检查和改革,除了成立由局长亲自主持的督导委员会外,同时会在海事处加设一个副处长和执行小组,统筹推行相关的检查工作。我同意全面的体制检讨,将会协助部门更稳妥地履行职务,提升部门的专业水平。

  我会督导我的同事全面配合督导委员会及执行小组的工作。

  事实上,自撞船事故发生后,海事处为确保本地载客船只安全,已即时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以及调动人手,全面启动了覆检船只的巡查,其中最为社会关注的几项,包括检查船只结构、救生衣配备,以及验船程序这三方面,我在这里向各位汇报我们的工作和跟进。

  第一,在检查船只结构方面,海事处自去年年底起,已覆检全港所有,即304艘渡轮和小轮。我想在此补充一下,本地船只的数目时有增减,截至4月,现时全港共有296艘渡轮和小轮。我们已核对船只的结构是否与图则相符,并检查水密舱壁。检查的结果显示,全部都与图则相符。至於水密舱壁方面,有6艘船只的水密性有轻微问题。具体而言,我们发现1艘渡轮水密门上的门框胶压条破损,5艘较小型的小轮,其穿过水密舱壁的管路配件的防水装置有轻微问题。相关船公司已经跟进和纠正所发现的问题,海事处亦已经覆检通过。海事处会在船只的年度检查以及日常巡查时继续进行检查。

  就救生衣数目方面,海事处分别在去年10月和今年3月发信予所有本地载客船的营运商及其船长和有关商会,要求他们必须符合本地载客船只安全要求,并确保船上备有适当及足够的救生设备。

  在此补充一下,现时本地船只的救生衣分为两种: 一种是有成人和儿童之分;另一种是成人和儿童皆适用。后者通过海事处审批,两侧腋下有套环,儿童穿时把手臂穿过套环,可防止松脱。

  截至4月,全港共有296艘渡轮和小轮和68艘街渡,即共有364艘。截至4月29日,有355艘上述船只的救生衣数目符合规定,有1艘小轮未符合要求。海事处已暂时吊销这违规船只的验船证明书,停止其营运。待船公司添置足够数目的救生衣后,处方人员会登船再度覆查核实,确保符合要求后,才会解除该项临时吊销。

  另外,有8艘小轮正进行维修,海事处会於它们重新投入服务前,巡查它们的救生设备,确保符合要求。

  就出租游艇方面,我们已抽查了126艘出租游艇的救生衣数目,全部符合要求。我们会随即开始巡查所有载客量12人以上的出租游艇的结构、水密舱壁和救生设备,涉及约170艘船只,预计8月完成。

  至於在验船方面,处方一方面已加强内部监管,包括加入内部覆核程序;另一方面,为了提高验船程序的认受性,处方已委托海外专家劳氏船级社,独立审视现时的图则审批及验船程序,并作出风险评估和提出改善建议。调查委员会在报告的第467段,对於我们的做法表示欢迎。

  另外,我们又委任一间海事顾问公司进行基准参照调查(benchmark survey),与新加坡、澳洲悉尼和英国修咸顿港口对本地载客船只的安全要求作出比较,并会提出建议。

  两份报告预计会在五月内完成。届时我们会适当地公布结果。

  关於载客船只座椅的装置问题,我希望在此解释,我们一直以来所采纳的标准,并按照工作守则(Code of Practice)是要求渡轮和小轮座椅的设计与固定,须在船只正常运作情况下,足以应付所需服务。因应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会提升标准,制定一套安装船只座椅的更高要求。

  最后,局长去年在立法会表示政府会就十大课题与业界展开讨论。海事处与业界特别是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和辖下的小组委员会举行了多次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与业界商讨如何落实,包括立法的需要:

(一)完善现时船长考试课程及制度;

(二)提高强制性第三者风险保险的保额;

(三)订明渡轮船长和船员的休息和用膳时间;

(四)检讨本地载客船只的最低配员要求;以及

(五)要求本地船只装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在驾驶室装设闭路电视。

  就设立海上交通意外援助基金的建议,海事处正在聘请顾问公司进行研究,报告预期年底完成。

  此外,业界为加强本地载客船只安全,已特别采取了下列的措施包括:

(一)增加渡轮和小轮的紧急事故演习的次数;

(二)在设置有密封窗户的持有运输署牌照的渡轮和小轮配备可打破窗户玻璃的手锤。

  另外,处方会与业界研究,参照国际标准,将该等标准引用至本地载客船只,在渡轮和小轮上配备幼儿救生衣。

  我在此强调,处方会继续与业界共同执行改善措施,并全面检讨监管船舶安全的有关法例,确保安全。

  我们会通盘配合新成立的执行小组,落实调查委员会其他建议。

(请同时参阅英文开场发言全文。)



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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