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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出席《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启动典礼致辞(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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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出席《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启动典礼的致辞全文:

陈署长、卢议员、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日可以出席《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在明日(十二月十七日)全面实施的的启动典礼,亦很多谢各位嘉宾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大家一起见证这个重要的日子。

  在二○○八年年底,香港接连发生了一连串升降机事故。当时为了确保全港58 000多部升降机的操作安全,政府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加强巡查、加强宣传、改善实务守则及公开注册升降机承办商表现的资料让市民知道。与此同时,当局亦检讨了在一九六○年制定沿用至今的《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经过与业界深入讨论和谘询公众,当局决定引入一条全新的条例以取代现行条例,这条全新条例就是大家今日来见证的《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希望藉此进一步提升香港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水平。

  新条例的立法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实在多得电梯行业各持份者的合作、谅解和相互包容。我衷心感谢香港电梯业协会、注册电梯营造商联会、香港电梯业总工会、和各个业界的持份者在过去三年多以来的努力和支持。此外,我亦藉这个机会衷心感谢立法会议员,特别是曾经参与审议这条条例工作的议员,为明日全面实施的新条例,他们付出了很多时间,亦提供了很多很宝贵的意见给我们。

  现时升降机及自动梯工人可根据现行条例成为合资格工人,独立地进行升降机及自动梯工程。不过,在现行条款之下,部分富经验的工人在转工或不直接受雇于注册承办商的时候,可能会失去他原本合资格工人的身分。

  为了取代这项与雇主挂钩的安排,新条例引入独立的工程人员注册制度,好让现时5 000多名为升降机及自动梯进行安装、保养及维修的工友可按其资格申请成为注册工程人员。透过注册制度,其实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管工程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动持续进修,以及对那些不适当及不安全的工作方式进行规管。为免影响现时合资格工人,新条例设有过渡安排,让他们能在新制度下继续从事升降机及自动梯工程工作,并协助他们取得注册资格。

  至于负责检验及证明升降机及自动梯是否处于安全操作状态的工程师,新条例把他们的注册要求提升至专业工程师资格。为使现有近三百名注册工程师能继续服务市民,他们明日会自动成为新条例下的注册工程师。此外,新条例亦设有适当的过渡安排,让拥有相关工程学士学历和不少于四年工作经验的从业员,在过渡期内申请成为注册工程师。

  在规管承办商方面,新条例更清晰订明承办商的注册要求。为了建立查核机制以确保承办商持续符合我们有关规定,新条例要求注册承办商须每五年续牌一次。

  在违例罚则方面,新条例将部分违例事项可判处的最高罚款由原本的一万元提升至二十万元,使条例更具惩罚及阻吓作用。

  我们亦扩大了新法例的适用范围,把全港升降机及自动梯纳入规管。此外,新法例将升降机及自动梯拥有人的责任,扩展至其他对升降机及自动梯有「管理权」或「控制权」的人士,即是无法「卸膊」。我们认为规管这些对升降机及自动梯日常运作担当重要角色的人士,能有助提升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水平,达致大家共同负责这个原则。

  为了方便使用者进行监察,一张全新设计、精巧清晰的「准用证」,会于新法例下发出。负责人在下一次定期检验的限期后,便须把由机电工程署签发的「准用证」张贴在自动梯或升降机。在未来一年,各位市民、各位朋友,你在升降机及自动梯的显眼处会见到这些「准用证」陆续取代现有的「安全证书」。

  为协助市民了解新条例的要求,机电工程署已制定指引,并将指引发给升降机及自动梯的拥有人及其物业管理公司,并将指引上载于机电工程署的网页供市民随时免费下载。从今年七月开始,机电工程署已举办了三十多场介绍新条例的讲座,共有超过3 000名人士出席。此外,机电工程署亦已派员探访近一百幢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没有互助委员会及没有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的所谓「三无楼宇」,向居民介绍新条例的内容,以及为相关业主提供所需的协助。为了保障公众安全,机电工程署会严格执行《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的规定,并会持续支援相关负责人和进行公众教育的工作。

  最后,我希望大家为香港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继续出一分力,让市民大众乘搭升降机和自动梯时,搭得安心,搭得放心,搭得开心。

  圣诞新年将近,我亦藉这个机会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多谢大家!



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9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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