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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上诉委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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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委任四名新成员及再度委任六名成员,出任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成立的上诉委员团,任期两年,由星期日(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新获委任的四名成员为陈志豪教授、蔡加敏、林美莲及邓英卫。

  新任委员团成员名单如下(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

主席
吴静江

副主席
林美莲

成员

(一)在玩具及儿童产品方面具备专长的科学家或科技专家:
陈志豪教授
蔡小康博士
刘锦兴博士

(二)从事玩具及儿童产品工业人士:
蔡加敏
颜明润
邓英卫

(三)公众人士:
罗少杰
卢亿瑗

  任何人如就海关关长按照《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作出的执法决定或行动感受委屈,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在举行会议聆讯时,其主席须由上诉委员团主席或副主席出任,委员包括上诉委员团各成员组别的一名代表。



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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