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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明日开始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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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非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由明日(十一月八日)开始,至十一月十五日结束。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七日)说:「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已登记为有关的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的详情载列於《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附表第17条,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则载列於附表第18及18A条。」

  他说:「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及一千元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提名表格须最少由五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

  在提名期内,选举主任会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接受参选人士递交提名。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载有选举主任的联络名单。

  提名表格可从选举网站下载,或於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的办事处,以及选举事务处位於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索取。

  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逾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的人数,便须於十二月十一日进行投票。

  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则为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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