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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就外佣居留权司法覆核案件会见传媒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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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九月三十日)在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大堂就外佣居留权司法覆核案件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刚才你说会暂缓执行,(你们)会向法庭上诉,但如果今日菲佣去申请的话,你们不接受,会否被人批评违反判决,藐视法庭这个法律问题?

保安局局长:原讼法庭在今日下达的司法覆核案件的判词只就《入境条例》有关条文的合宪性作出裁决,法庭仍未就判决的执行及相关事宜作出决定。政府不需要在这个阶段处理及批核司法覆核申请人或任何外佣的居留权申请,这个做法并不构成藐视法庭。

记者:局长会否考虑提请人大释法?

保安局局长:我们了解到香港人对这个司法覆核的高度关注,所以政府一直以来是尽力去做,以满足市民对这方面的关注。我们现在做了什么,第一、我们已经决定提出上诉,第二、我们希望尽快将上诉的程序加快,第三、我们会向原讼法庭申请,用大家比较理解的(说法是):暂缓处理这些居留权个案的申请,这样的做法会对香港现有聘用这些外佣的雇主,或他们的家庭所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

记者:会否修改《基本法》有关条文?

保安局局长:暂时未去到这个阶段,修改《基本法》是一个很重大的事件,就居留权这个条款来说,修改《基本法》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基本法》是落实当日《中英联合声明》的一份文件,如果经过中英两方面谈判而得出的文件,而我们落实了,如果要更改,会否有其他的复杂性,所以我想我们现阶段的做法,是努力打赢这场官司。我们会尽快提出上诉和尽快加快上诉的程序,希望这个《入境条例》合宪性的最终法律的理解,得到一个厘清。

记者:是否现阶段要待上诉终审法院后,被判输了,才会考虑释法,还是你们不会考虑释法这个问题?

保安局局长:我想我们现在会尽一切可能的方法,去寻求一个最终厘清的法律观点和保障香港最大的公众利益。现在放在我们面前的,我们会尽我们一切的可能和我们的能力去加速向上诉庭提出的申请,使合宪性这个法律观点得到最终的厘清,使我们可以在这件事上,让香港市民可以放心。

记者:释法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长:我想我们现在不是提到释法,今日我都没有提到释法。我只是说,我们在这阶段是打好这一场官司,希望在香港的上诉法院,我们提出一些有力的法律观点去打赢这场官司,使这个《入境条例》有关的条例的合宪性,得到最终的厘清。

记者:想问政府内部评估,现在有多少外佣在香港已经累积居住超过七年?你们有没有这个评估?

保安局局长:今日法庭的判决也提及到,截至去年年底为止,大约不足十二万,即十一万多的外佣,依据他们的身份证表面上是(居住)超过七年,这是到目前为止,公众可以知道的资料,我可以说的就是这么多,今日法庭的判词亦有提及这个数字,是十一万七千。

记者:若果二十六日的申请法官不接纳的话,在这段期间有什么法理依据暂停处理外佣申请?

保安局局长:我们已经和法庭说,我们会申请temporary relief(临时济助),法庭会在当日,根据我的理解,在十月二十六日处理,所以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是不会处理任何这些申请的,直至法庭当日会否判我们有temporary relief,如果法庭判了我们可以有(temporary relief)的时候,我们就有法律依据。但若果法庭说我们是不可以的时候,我们到时会再处理,或者看看会否向上诉法庭上诉原讼庭这个(判决)。就现在来说,我只可以说到这一步。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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