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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谈港珠澳大桥环评司法覆核的上诉裁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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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就港珠澳大桥环境评估报告司法覆核的上诉裁决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各位,就港珠澳大桥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司法覆核上诉,特区政府欢迎上诉庭今日裁定环境保护署署长上诉得直,并确定了环保署署长就港珠澳大桥本地工程项目发出的环境许可证的有效性。我想强调,我们一直都是依法进行环评工作的。

  作为项目倡议人,我们认为上诉庭所作出这一致的裁决非常清晰,我们会立刻重新启动大桥本地工程因诉讼的关系而未完成的法定及拨款程序,目标是令工程在今年(2011年)年底前动工,以致大桥可如期于2016年通车。

  不过,就算我们可于今年年底前动工,大桥香港段的进度已因司法覆核及上诉程序的关系而受到一定的影响。自从诉讼在去年一月展开以来,我们已一再更改工作时间表,当然是无法实行原来希望在去年年底前动工的计划。根据最新的情况,我们必须全力加强人手及修改工程的建造方法,压缩工程时间表,希望在今年年底前动工,争取如期完成工程。我们预计这将令工程费用增加约65亿元,包括工程价格上升及修改施工方法压缩工程时间表所引致的增幅。若不尽快动工,预料所需成本将会继续大幅增加。我们会立即继续较早前因诉讼关系而未完成的法定及拨款申请程序,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授权进行有关工程,并尽快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

  就大桥本身的具体工程进度方面,位于内地水域的主桥部分,包括珠澳口岸的工程,已如期在2009年年底动工,预期这些工程可按计划于2016年完成。至于大桥的香港工程所须的前期功夫,包括设计、勘探及招标,已经准备就绪。

  港珠澳大桥将会贯通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无论在人流、车流和物流等各方面,都会加强三地的连系,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项酝酿多时的大型跨境运输基建项目在开通后,将为三地的居民带来莫大的方便和机遇。因此,我重申特区政府会全力推展有关工程,力求在2011年年底前动工,并全力争取让港珠澳大桥可如期于2016年通车。

(待续)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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