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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人获嘉许海上英勇救人行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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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处处长谭百乐今日(三月二十五日)下午颁授嘉许状予二十八位热心人士,表扬他们过去一年曾在本港水域英勇救人。

  获颁授嘉许状的人士为十七位警务人员、香港领港会有限公司的六位员工及五位市民。获嘉许二十八位人士当中,一位警员获特别嘉许,他在去年七月和九月先后两次参与救人。

  谭百乐在颁授仪式上,向获嘉许人士无私的救人行为致敬。

  他说:「如果没有在场各位仁勇无私的人士挺身而出,可能不少人已在去年失去宝贵生命,令家人蒙受丧亲之痛。我谨代表海事处,衷心感谢各位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英雄。」

  谭百乐指出,海事处是本港的港口管理机关,一直致力为境内的海上事务,提供安全的环境。

  为了推广海上航行安全,海事处在本年一月举办了研讨会,提醒港口使用者每次航行前必须做足安全措施和制定应变计划,尤其是在能见度受限制的时候航行。

  海事处亦会在水上活动旺季确保船艇活动的安全。为此,海事处将於五月举办教育研讨会,并在随后的数个月内安排不同的宣传活动。

  在海事处、水警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共同努力下,公众已加强对海上安全的意识。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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