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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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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日)宣布,再度委任陈家殷、查逸超博士、林云浩和刘燕卿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并委任周家明、黄永恩、吴丽萍博士和杨懿洁为新委员,任期由十二月六日起,为期两年。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谢陈先生、查博士、林先生和刘女士继续为管理委员会服务,加上新任委员的配合,我们相信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并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

  「卸任主席陈文敏教授过去十二年对管理委员会贡献良多,我们对他深表谢意;我们亦对卸任委员马咏璋女士、邬莉华女士和余永棠博士过去六年竭诚为管理委员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为具理据的消费个案提供财政支援以进行法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帮助。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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