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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贩毒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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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年龄介乎三十至三十二岁男子於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裁定非法贩运危险药物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十三年及二十一年。

  案情透露,警方毒品调查科人员根据线报,於去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在沙田一商场内埋伏,发现两名男子将一些物品放入商场的储物柜内后离去,其后另一名男子到场打开储物柜欲取走物品,探员於是采取行动,拘捕该三名年龄介乎三十至三十二岁的男子。警方在储物柜内检获约两公斤可卡因。

  探员其后到马鞍山一单位搜查,再检获约三十一公斤可卡因粉末、约二点七五公斤霹雳可卡因,以及一批制毒和包装工具。行动中检获的毒品蒥值超过二千八百万元。

  三名毒贩分别被落案控以贩毒罪名。他们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承认有关罪名,其中两名三十一及三十二岁男子被判入狱十三年。而另一名三十岁男子,由於在其家中搜出约三十一公斤可卡因粉末,法官以三十二年监禁为量刑起点,但考虑被告认罪,故扣减刑期至入狱二十一年。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八号



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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