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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徖生局副局长在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第二部分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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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副局长梁卓伟教授今日(九月二十日)出席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在第二部分讨论环节上就《骨灰龛政策检讨公众谘询文件》回应出席团体/个人的发言内容:

多谢主席:

  再次感谢在会议第二环节向我们直接表达意见的村民与持份者。

  正如我在第一节所说,其实我与绝大部分与会者也见过面,交流意见,今日再次直接听你们阐述意见及提问,在此亦让我用数分钟时间讲解我对这方面的看法。

  首先,今日有不少新界乡村居民代表到来给予意见,当中数条村更有多於一名代表,充分反映你们的团结精神,亦对这件事的感受非常深刻,对你们的影响非常大。在这方面,於过去两个月,我和同事与大家见面及研究不同个别的个案时,也深深感受到。这能帮助我们在草拟法例,发牌规管时,除了要注意符合现行规划或地政,甚至屋宇署有关的建筑条例外,亦要在社区内真正做好谘询工作,与社区融合,研究在哪里可以容许兴建私营骨灰龛,我相信社区人士的声音和整个睦邻概念,也需要做得尤其仔细。

  第二,刚才亦再次听到有声音,告诉我们村民受到滋扰,甚至有暴力,我在早前与各有关人士和代表见面时已说过,我在此亦再说一次:任何非法的滋扰,甚至有暴力,特区政府包括警方,是绝不手软的。我亦知悉有不少个别个案,警方有直接介入,并有长期监察,所以在这方面,我会继续与每个尤其是新界地区的民政专员,以及当区的指挥官紧密联络。假如再发生这类个案,我希望村民或居民的代表,可以尽快向当区民政专员反映,亦要即时报警。我们在政策层面上一定会尽量配合。

  第三,在整条新法例未能正式通过前,正如我刚才所说,谘询文件亦有所阐述,我们会第一,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及将整个私营骨灰龛市场的透明度提至最高,所以才会建议有这个列表。今日共有差不多七十个团体代表直接在会议中口头阐述意见,当中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亦听到不少支持意见,觉得政府应该尽快公开这些资料。我相信发展局的同事一定会将你们的意见纳入后,刚才阮(慧贤)秘书长(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亦交代了,他们会尽快发放这些资讯。

  在执法方面,地政总署一直有执管行动,我亦知悉最近有几个个别个案,包括在赤坭坪,亦有些收回土地的个案,地塘仔亦有。当然,以当区村民来说,一个龛位也嫌多,尤其是违规违法的,我们是明白的。与此同时,我们看见有需要立法,正是因为有些空间或空隙,我们现时未必做到百分百到位。但在新法例未通过、未可以真正执行前,我们亦要依循现有法例赋予的权力来执法,希望大家会明白。至於个别个案,我绝对相信执法部门,无论是地契或规划方面的同事,若研究出有个案,亦看到法律上是容许执法的,他们一定会继续一如既往地采取执法行动。

  大家亦非常关心时间表,即使法例落实,大家也有关注到谘询文件中提及是否应该有一个期限,让大家进行常规化的工作,从而衍生出所谓「豁免期限」。我明白大家希望将豁免期限减至最少的时间,但我相信大家亦同意,有需要有一个豁免或缓冲期。我希望大家看到政府的决心,并不是要姑息任何这些私营骨灰龛营办者,更不会助长他们这些「莜快钱」的个案。文件第五十四段下半部分很清楚写明,假如政府当局在法例实施后,认为该骨灰龛获发牌的机会极低,甚至是零,我们根本不会给予任何豁免期。换言之,若某个案无论如何常规化,我们认为也无可能做到可以获发牌,便根本不会给予两年半的豁免期,而是立即告诉他这个申请不会获批。

  最后,我亦想提供一些资料。有朋友觉得在过往的日子,我们做得不足够或不到位,这方面我愿意接受批评,亦知道大家的感受,但亦希望向大家提供一些事实的资料。

  在二○○五年开始,曾经有五至六次,我们到立法会,希望在不同区域兴建总共二十四万多公营龛位。然而,由於种种原因无法落实。唯独有一个个案,刚才亦有朋友提过,是和合石,因得到不同议员和地区人士的包容与帮助,并得到北区居民的帮助与允许,我们现正在和合石桥头路兴建四万八千个龛位,将会在两年后逐步落成,加上华人永远坟场在其不同场地将有五万多个龛位,所以在未来两、三年,公营龛位的供应约有十万个,希望可以在未来数年供市民使用。

  最后,我亦希望继续听取大家的意见。最重要是希望社会可以凝聚共识,社会有共识,我们整理资料后,在立法会亦可以更容易敲定立法方向,尽快落实发牌制度。多谢主席。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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