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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桋食物业处所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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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桋一间食物业处所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物业处所为位於永隆街1A地下(后面部分)的「大龙凤」。由今日(六月九日)至六月二十二日,店铺需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上述店铺人士因於露天地方配制及贮存未加掩盖的食物,分别於二○○七年五月及今年三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八百元,而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述店铺人士於二○○六年一月及四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一百元,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并於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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