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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与特区政府签署关於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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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八月二十八日)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就未来二十年内地向香港持续供应核电和天然气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行政长官在签署仪式上表示,由於发电是本港的主要污染源,特区政府一直推动减少燃煤、多用清洁能源发电,以改善空气质素。内地同意向香港长期供应清洁的能源,大大减低了在香港境内兴建天然气接收站的需要,并可减少电力公司的资本投资,从而减轻电费上升的压力。特区亦可以增加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电厂排放,达到改善空气质素的目标。

  根据备忘录,中央政府支持中国广东核电公司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续签二十年供电协议,原则上供电量不低於现有供电水平。

  中央政府亦支持向香港供应天然气,包括支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现有海上天然气供应基础上,续签二十年长期供气协议。

  此外,双方原则上同意就使用已规划的「西气东输二线」向香港供气,开展可行性研究,以及在内地与港方共同建设天然气接收站,向香港供气。至於向香港供气供电的具体安排,如价格、供应水平等,将由双方企业按商业原则商谈。

  行政长官去年十一月向温家宝总理及国家发改委领导建议,由内地继续向香港长期供应天然气。其后两地政府部门跟进建议,并於今日行政长官与张国宝副主任会面后达成共识。

  行政长官在仪式上衷心感谢中央政府的支持,并特别感谢国家发改委在扩大香港与内地能源合作方面作出的贡献。



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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