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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会议讨论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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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政制发展专题小组第三次会议后,回应传媒的发言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刚才民主党表示,他们对「区议会方案」持开放态度。你现在会否认为如果在二○一二年采用「区议会方案」,会较增加新的功能组别更有希望得到立法会通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现阶段,特区政府没有定案。政府在二○○五年提出「区议会方案」让区议员互选产生更多立法会议员,当年在立法会内获得过半数议员支持;在社会上亦有百分之六十的市民支持。但现在我们是从新开始这工作,我们是以二○○七年十二月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后,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定作为新的基础来研究二○一二年的选举产生办法。所以,在现阶段,我们是进行酝酿,在策发会、在立法会,我们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看不同的党派、议员及界别的代表有什么意见。反对党派在二○○五年表示不能支持「区议会方案」,因为他们认为未有普选时间表。在去年十二月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现在已有了普选时间表,我希望不同的党派,包括民主党及其他反对党派,大家都能实事求是、求同存异,使可以扩阔参政的空间。如果我们在下一阶段提出方案时,或展开公众谘询时,希望大家提实质的意见。

记者:有关区议会委任制方面,「区议会方案」会否包括委任议员,还是全部都是民选议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想不需要在现阶段下定论。在今日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关心,由於二○一二年尚未达至普选,如果增加一些功能界别议席的话,会否因有新增的功能界别议席而增加二○二○年达至立法会普选的难度?我们亦有向委员提到,如果二○一二年立法会的组成部分有新增的议席,特别是功能界别议席,我们想一些办法以扩阔功能界别议席的代表性,及使其较为开放的,我们也是迈向普选的最终目标。但在现阶段,我们是先听取多些意见。在今年秋季过后,於二○○八年第四季我们会决定在什么时候尽快开展下一轮的公众谘询。

记者:你刚才表示民主派不支持二○○五年那方案是因为当时没有普选时间表。现在有了普选时间表,你评估如果政府在这时重推二○○五年的「区议会方案」,可以「闯关」的机会是否会较大?抑或你认为还是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在现阶段暂不会重推二○○五的方案或其他方案,因为在去年十二月人大常委会作了关於普选时间表的决定后,我们是以这个新的基础及比较广阔的空间,透过策发会、立法会及社会上的讨论,要进一步收窄不同党派、不同界别及社会上的分歧。因为已经有普选时间表,我们可以逐步迈向普选,这个条件是较有利於我们达至共识。所以,我希望不同党派可以聚焦,看到要在二○一七年达至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达至普选立法会,大家会就二○一二年的安排共同努力,一方面扩阔香港的参政渠道,例如,增加多些立法会议席便可以扩阔参政渠道;另一方面为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创造有利条件,至二○一二年达至一个中转站。

记者:其实是否已收窄了分歧?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看到的是不同的党派或策发会的委员都颇为实事求是,不论提什么方案,例如有些委员是支持新增的功能界别议席由区议会产生,或者有些委员提到其他界别,但大家都十分实事求是,认为整个选举制度要有进步,要为社会接受及要可以迈向普选。我觉得这是积极的开始。从现在至二○一二年还有四年时间,我们希望在下阶段,透过新一轮的公众谘询可以收窄分歧;在二○○九、二○一○年期间,看看何时最有利於达成共识,便会提出方案,希望可以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接着便可以进行本地立法,安排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

记者:有关三十五个功能界别议席,刚才有否讨论究竟是重整还是新增五个?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今日关於功能界别议席的讨论有两方面。假设立法会的议席增加至七十个,即会有三十五个功能界别议席,今日大家用较多的时间讨论,如果增加五个新议席,可以考虑那些界别。我刚才向大家解释过,有不少委员认为可以重用区议员互选的方案,其他提出的新议席有多个不同的界别,包括中小企、妇女界、中医以至其他界别。至於现有三十个功能界别议席,即区议会以外的二十七个界别,委员亦有提出一些意见,以扩阔代表性及社会的参与,例如有建议考虑把公司票及团体票转为董事票及理事票。如果这样做,以后所有选举,不论是地区直选抑或功能界别的选举,都会以个人为基础来投票,而不是以团体或公司的基础来投票。但我要强调,在现阶段大家都只是在表达意见,特区政府是未有结论的。

记者:刚才胡汉清表示,他在今次及上次的会议上均有提到政府谘询律政司的意见,以清楚界定保留功能界别是否符合普选的定义,但政府在两次会议中均没有回应,对此他有点意见。政府有否考虑这建议是否可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然在要落实普选立法会时,我们需要按照《基本法》进行。在有需要时,行政当局会寻求法律意见,请律政司的同事提供法律意见用作指标。但现时第三届特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处理二○一二年的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的选举。每次我们进行政制发展的检讨或提出方案时,根据《基本法》的程序需进行「五步曲」。有关二○一二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五步曲」,现时我们已行了首两步─行政长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人大常委会亦已作了决定,确认虽然在二○一二年未能达至普选,但选举办法可作适当的修改。在未来四年,我们要完成余下的三步。至於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的方案,则要留待二○一七年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及二○一六年产生的立法会处理,届时需要走一个新的「五步曲」。这项工作并非由第三届特区政府在现阶段处理。当然,任何一届特区政府都要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及迈向普选。

记者:但有些委员担心,如果一直不清楚界定普选的定义,会很难为二○一二年订立一个合适的方案。即是如果不能看到最终的目标,尤其是民主派,如果政府不能让他们看到最终的目标,他们觉得很难支持二○一二年的方案。就此,如果你现时不处理,你如何说服他们支持你们的方案?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所以我刚才说,整体而言,现时我们要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要进行下一轮的公众谘询、不同的党派、界别的意见都要考虑。我们希望能够扩阔香港的参政空间,一个可能性是增加立法会的议席。假如在二○○五年增加了十个议席,今时今日各大党派便不用费煞思量,考虑究竟应该以一条名单或是两条名单、在港岛区还是其他区安排最方便及有利的方法参选。大家如果要考虑二○一二年立法会的组成方案,就新增的议席在现阶段比较实际的是考虑如何可以增强公众的参与、如何增加议席的代表性。如果我们以这个方法、方向来设计二○一二年立法会的组成,特别是新增的议席应该属什么界别,会是较为实际的做法,这亦有可能让大家达至共识。所以在听了数次会议后,我觉得依然有空间让大家共同探讨、求同存异,是有机会可以达至共识的。

(待续)



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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