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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器乐训练计划」 招收中级及高级一年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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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是世界语言,且具陶冶性情、纾缓压力之效。器乐训练更可让青少年发展个人音乐潜能,发挥音乐创意,增进其对艺术的兴趣。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音乐事务处举办的「器乐训练计划」,现正公开招募二○○八至○九年度中级及高级一年班学员,截止报名日期为五月十三日。

  音乐事务处每年为近五千名青少年提供初级至高级程度的中西器乐训练,多元化的器乐班包括不同种类的弦乐、管乐及中乐,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长笛、萨克管、圆号、单簧管、二胡、笛子、唢呐及中阮等。各为期三年的中级及高级训练亦备有音乐通识及乐理课程,为学员提供全面的音乐培训。

  课程以广东话授课,每周以小组形式上课一小时。欢迎八至十八岁符合资格的儿童及青少年参加。上课地点设於港岛、观塘、旺角、沙田及荃湾区五个音乐中心。每年学费分别为二千四百二十元(中级)及三千一百九十元(高级),分四期缴付。

  「器乐训练计划」的招收章程及报名表格,现可於音乐事务处各区音乐中心索取,或从音乐事务处网页www.lcsd.gov.hk/musicoffice下载。合资格的申请人将获邀於六月参加试音,八月中旬获通知申请结果,并於九月正式上课。

  查询请致电各区音乐中心:二八○二 ○六五七(香港区)、二七九六 二八九三(观塘区)、二三九九 二二○○(旺角区)、二一五八 六四六二(沙田区)及二四一七 六四二九(荃湾区)。



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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