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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扬杰出的园林设计及园艺保养,藉此持续改善私人物业的居住环境和推广公共建筑项目的绿化工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将举办「2008最佳园林大奖」,嘉许在绿化工作表现出色的机构。比赛现接受提名,截止日期为六月三十日,参加费用全免。
「2008最佳园林大奖」由康文署主办,民政事务总署、屋宇署、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园境师学会、香港园艺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环保建筑专业议会及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协办。
获提名项目必须位於香港,任何人士、私人公司、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均可提名物业竞逐奖项,而参选项目的园林绿化用地必须供公众和住客进入。
比赛分五个组别进行,其中三组供私人物业参加,其余两组供公共建筑项目参加,详情如下:
私人物业:
(1)大型住宅物业组(单位数目超过1,000个)
第一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二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2)住宅物业组(单位数目等於或少於1,000个)
第三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四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3)非住宅物业组
第五类:园景设计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第六类:园艺保养奖
i) 楼龄十年或以下
ii) 楼龄介乎十一至二十年
iii)楼龄超过二十年
公共工程项目:
(4)基础建设组
第七类:园景设计奖
i) 公园、花园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带
ii) 道路、天桥、铁路、渠务工程、
码头、斜坡和水塘
第八类:园艺保养奖
i) 公园、花园和公共美化市容地带
ii) 道路、天桥、铁路、渠务工程、
码头、斜坡和水塘
(5)建筑物组
第九类:园景设计奖
i) 住宅
ii) 非住宅
第十类:园艺保养奖
i) 住宅
ii) 非住宅
参赛者须将填妥的登记表格连同所需参选文件,於六月三十日下午五时或之前,送交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十一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运动组,转交「2008最佳园林大奖」秘书处。
参选手册及登记表格可於康文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从康文署网页http://www.lcsd.gov.hk下载。
查询请致电二六○一 八九七四。
完
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