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食环署打击违规家禽店(附图)
**************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今日(四月十七日)提醒新鲜粮食店及街市家禽档经营者不可未经批准而出售冰鲜或冷藏家禽,更不应将冰鲜或冷藏家禽充当新鲜家禽出售。

  食环署人员根据搜集得的资料,今早采取突击行动,搜查元朗天水围天耀恏街市八十七号档一间新鲜粮食店,怀疑该店未经准许售卖冰鲜及冷藏家禽。行动中,检获约16公斤冰鲜鸭肉及116公斤冷藏鸡脚。一名女子现正协助调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新鲜粮食店的牌照只准许售卖新鲜家禽,而经营者却管有冰鲜及冷藏家禽以供出售,涉嫌违反《食物业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续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家禽,并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家禽有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8分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