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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港大教职员的退休及续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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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大学(「港大」)李嘉诚医学院(「医学院」)自2001年起曾多於一次与一位逾60岁的教授续约共达8年,让他出任外科学系教授一职,而现有合约将於明年当他69岁时才届满。关於港大教职员的退休及续约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港大教职员的一般退休年龄;

(二) 现时港大各学系已逾上述退休年龄但仍获留任的教职员人数、他们在年届该退休年龄后获续约的次数,以及每次获续约的原因;

(三) 港大医学院曾否就外科学系教授的职位空缺进行公开招聘,以便医学院内较年轻及合资格的教职员可申请该职位及获得晋升机会;若否,原因为何;

(四) 港大有否评估现时医学院内是否有教职员适合出任该院的高级职位(包括教授、讲座教授及外科学系系主任);若评估的结果显示有适合人选,为何继续聘请上述已逾退休年龄的教授;若没有适合人选,港大会否检讨是否需要增聘适合的教职员;及

(五) 港大医学院是否设有完善的人事接任安排,为较年轻的教职员提供晋升机会;若有,为何继续聘请上述教授而不考虑晋升有关的接任人选;若否,港大会否检讨医学院的人事接任机制?

答覆:

主席女士: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包括香港大学(港大),均根据其法定条例成立。院校在校内管理方面,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均享有自主权。就议员的提问,港大向教资会秘书处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 港大教职员一般须按校内规定於六十岁生日后的六月三十日退休。

(二) 现时港大各学系六十岁以上在职的教职员人数如下:

学系        教学人员  职员
建筑学院       2    -
文学院        2    -
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  - -
牙医学院       1    -
教育学院       2    -
工程学院       6    -
法律学院       2    -
医学院        6    5
理学院        -    1
社会科学学院     3    4
中心/堂舍      -    3
教务处        -    2
财务及企业管理处   -    1
物业处        -    1
安全事务处      -    1

总计:        24   18


港大六十岁以上在职教职员获续约的次数如下:

续约次数  教学人员  职员
一次    13    10
两次     7     6
三次     2     2
四次     2     -
总计:   24    18

注:
(1)教学人员每次续约为两年
(2)职员每次续约为一年


  港大表示是否容许六十岁以上的教职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延任是以校方的最佳利益为大前提。大学有特定的委员会专责考虑教职人员的延任申请,委员会会参考有关教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对部门工作的贡献。如继续聘任该名教职员合乎大学的最佳利益,而大学亦有足够资源支持该项延任,委员会才会批准延任申请。

(三)及(四) 大学的每所学院设有特定委员会专责考虑高级教职人员的延任申请及其他事宜。所有申请均经专责委员会审慎考虑后才作决定。如有关延任的申请不获批准或现任的教职员不希望留任,大学会就该职位进行公开招聘。

  此外,港大指出部门主管本身并非一个职位。它是在实任讲座教授及教授级的日常职务以上附加的任务及职权。大学会根据既定的程序委任部门主管,当中包括谘询部门员工、经学院的推荐,以及校长的考虑和批核。

(五) 港大表示,特定委员会在考虑高级员工超过退休年龄的延任申请时,会考虑有关继任安排的资料。在大学的人力资源架构下,学院院长负责管理学院人力资源,包括继任的安排。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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